周某夫妇签字领取执行款。
近日,在揭阳市中级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一宗长达14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终于达成和解。
附带民事赔偿 迟迟未获履行
11月18日,在揭阳中院开展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上,申请执行人周某夫妇一次性拿到被执行人熊某四处筹借的执行款4万元后,同意免除熊某的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裁定终结对被执行人熊某的执行。
2007年9月,20岁的熊某与3名同伙持刀抢劫周某夫妇在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经营的金银加工店,致其2人重伤。周某夫妇向当地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次年,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3.7万元,且对赔偿总金额11.2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经调查确认无可供执行财产后裁定终结执行。
2020年2月,据周某夫妇申请,揭阳中院对该案恢复执行,对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由于各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除了熊某外,其他被执行人并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法院对熊某等3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他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悔过 双方达成和解
时隔十多年,刑满释放的熊某找了一家工厂谋生。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高铁票,被限制消费后,熊某主动联系法院了解情况。
“法官,前不久老板发现我是服过刑的,把我开除了。现在我也没有工作,但我是真心想向受害者赔礼道歉,为以前的过错作出补偿,麻烦法官帮我与对方沟通调解……”电话里,熊某向执行法官表明自己愿意履行义务,并希望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如何在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倘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让熊某再次陷入困境……对此,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开始,周某夫妇认为受害不浅且时隔多年物价已翻倍,按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还应当承担迟延履行金,只赔3.7万元实在无法接受。但被执行人熊某多次表示,很难筹借到更多钱进行赔偿。于是,执行法官多方做工作,耐心对周某夫妇释法说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
“对不起!年轻不懂事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这十多年来就像有一块大石压在心头,让我喘不过气。我是真的想为之前犯下的过错作弥补……”被执行人熊某写了一封忏悔书向周某夫妇赔礼道歉,希望得到谅解。
经努力,周某夫妇终于解开心结。在揭阳中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熊某一次性赔偿周某夫妇4万元后,周某夫妇同意免除熊某的连带赔偿责任,终结对熊某的执行。
事后,熊某对执行法官与周某夫妇连连感谢:“感谢法官理解我的难处,积极为我沟通协商,也谢谢你们受害者能够看到我的诚意,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好好做人。”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