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王先生最近颇为烦心:朋友陈先生欠钱8年不还,对簿公堂也不履行判决义务……一怒之下,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昔日“老友记”
因何原因大打出手
佛山的王先生和陈先生原是多年老友。2014年,陈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先生借款10万元并约定一年后归还。可一年又一年,陈先生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偿还借款。期间,王先生多次催促陈先生还钱,双方甚至因此事发生肢体冲突,“闹”至派出所。
2020年初,忍无可忍的王先生将陈先生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陈先生向王先生偿还本金10万元及利息。但没想到,判决书下来了,陈先生仍“一拖再拖”,就是不履行法定义务。次年,王先生向佛山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经前置分流导入诉前和解中心。
针锋相对陷入僵局
“确有难处,并非故意不还钱”
陈先生表示,他因生意经营不如预期,后来又遇上疫情,确有难处才拖延还钱。
“我再也不会信他的话”
王先生则表示,陈先生若有诚意不会八年都无所行动,他不会再给陈先生机会。
最终“两相全”
让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
收案后,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专职调解员谭嘉朗通过“执前督促+和解”机制开展调解。双方积怨已深,正当调解员愁于如何开展工作时,指导法官的一份“陈先生财产反馈结果”为其提供了“突破口”。
该结果显示,陈先生在南海区狮山镇拥有一套房产的50%产权。经调解员与法官沟通,法官立即通过佛山财产查控网对该房产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调解员向陈先生发送了《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告知陈先生其房产已被查控并向其释法明理,使其充分了解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与此同时,调解员将该情况向王先生传达,明确在督促履行与和解期内,被申请人的财产不会被恶意转移,以此增强其调解信心。
“以陈先生现阶段的经济能力,其无法一次性偿还债务,即便强制执行也无法短期内拿到款项......”“如果达成和解约定分期还款,该协议也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调解员专业的现状分析,双方对纠纷的未来走向有了更理性的认识,对抗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陈先生承诺分期向王先生归还借款,昔日好友得以重归于好。
1什么是“执前督促+和解”?
执行案件立案前,法院将部分符合条件的案件分流导入诉前和解中心,由和解中心督促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并组织双方和解。
2被申请人如在和解阶段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案件进入和解中心的同时,佛山中院速执团队向被申请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并同步发起财产网络查询或控制。期间,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保全和查封力度与强制执行相当。
3调解成功后,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当事人则无需支付申请费或执行费,在充分保障申请人相关权益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更省时、省钱、省心的纠纷化解途径。
来源:佛山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