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城中村,许多人脑海中会立刻闪现“脏、乱、差”。据龙岗区城管局数据显示,龙岗区有11个街道,111个社区,城中村约371个,面积约110平方公里,城中村数量多、面积大,是城市环境提升的重点对象。
30日,深圳市人大代表电视问政会在坂田天安云谷举行,4位人大代表与数个市、区级政府部门,就城中村治理这一话题进行问政,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现场人大代表建议,城中村不应成为“没人管的孩子”,应做好顶层设计,在物业管理方面进行相关立法,在综合整治的规划设计层面出台具体的政策指引。
●城中村如何做好物业管理?建议尽快推动相关立法明确物管收费等
龙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7年,龙岗区政府拿出近6亿元在454个城中村开展为期3年的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不过,随着财政补贴终止,部分专业物业公司出现困境,主要是因为城中村社区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同时没有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另外,收费标准和收缴率双低,每平米只有0.2—0.4元。再加上很多社会治理工作都需要物业公司协助完成,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物业公司的人力成本。
现场一位物业企业代表表示,由于城中村的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难,基础设施差,还有居民不理解等原因,加上人力资源成本年年攀升和政府扶持补贴的取消,很多企业逐渐退出了城中村市场。“现存下来的物业公司确实举步维艰。”
如何解决城中村物业管理的难题?龙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要在顶层设计方面,将城中村的物业管理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加大城中村的整治力度,满足物业公司运营的基本条件。另外,要完善相关机制,比如说调整收费标准、降低社区的停车许可门槛、建立政府的购买服务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走访城中村发现,其物业管理是无法可依的,希望能出台临时性物业管理条例。对此,人大代表曾迈建议,希望能够尽快进行城中村物业管理方面的立法,包括建筑物怎么定位、物管权利义务主体是谁,“只有有了法律保障,真正的物管才能起到复航的作用,我希望明确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明确物管的收费、执法权和处罚权,对城中村的建筑物做一些定性。”
●城中村如何做好规划?整治与城市更新分类实施 制定相关指引
人大代表张春杰提出,城中村中既有客家民居,也有一些低成本的居住区,有的在整治,有的在旧改,有一些并没有结合产业、片区、内涵进行综合考虑。希望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在进行城中村整治时,像工业用地或人才住房一样,出台城中村设计指引或者建设指引。“城中村是深圳的历史也是深圳的未来,如果不把城中村的问题思考好,就没有办法解决深圳难以为继的瓶颈问题”。
对此,人大代表曾迈也表示,开发商愿意对城中村进行拆除重建,因为经济效益非常明显,但综合整治往往是“硬骨头”,没有人愿意啃。
“城中村脏乱差其实是管理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包括我们以前老是觉得城中村的消防是大问题,不拆除重建,着火后消防车进不来怎么办,这个完全没有道理。”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在香港考察亲眼看到救护车进入类似于城中村的地方,救护车的宽度很小,“我们的救护车要想进城中村,为什么一定要把村子拆了,而不是把尺寸设计得小一点?还有消防车呢?”
该负责人表示,以前大家谈到城中村就是脏乱差的代名词,但是今天讲,这个看法是完全站不住脚了,城中村是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给大部分打工者提供一个家园。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对城中村的指导思想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分类分区界定,基本按照五种情况,其中只有两种情况是鼓拆除重建,绝大部分鼓励综合整治。
“对城中村进行分门别类,在保护的前提下给予提升、发展。”市规土委龙岗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龙岗划定重建的是51平方公里,其中31%的城中村不适合拆除重建;要保留的综合整治范围大概6平方公里。在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分类实施的更新过程当中,非常注重的一点就是分类实施。
“其实以前我们并不是全面掌握情况,往往是申请后再对个案研究,包括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提的也是原则,没有具体的指引”。现场,该负责人明确提出,这些年市场对城中村的热情都在拆除重建这方面,这说明我们政策指引是不够的,所以这次力图通过制定指引来解决问题。
另外,张春杰还建议,由于城中村治理需要多部门参与,希望设立联席会议,而这一建议得到了龙岗区副区长高旭敏的积极回应。
●如何让外来工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希望提高非本地居民社区治理专职人员待遇
人大代表陈科峰则提到,龙岗371个城中村居住了全区70%的人口,宝安465个城中村居住了全区60%的人口。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有662个社区,其中农城化社区占了42%,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依然存在。
今年龙岗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属于龙岗区的建议117件,其中有关城中村治理的有16件;龙岗区29个代表社区联络站开展“代表议事会”活动42场,逾半数议题都是针对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问题的。这些联络站多数设在“村改居”社区,反映出城中村问题受到代表高度关注。
人大代表曾迈提出,城中村管理是全方位的,不是某一个职能部门的问题,要有居民参加。城中村住户,相当一部分是没有深圳户籍的,如果这些人对深圳没有认同感,没有家园意识,只是政府部门“输血”,就看不到长效的曙光。
在城中村基层治理和社区自治方面,市民政局表示,今年社区“两委”吸收外来人员的比例都突破了60%,从制度安排上保证了外来建设者参与社区治理。另外,深圳参与到公益活动和社区治理的社会组织有5.1万家,志愿者154万,其中外来人员有92万,他们都比较活跃。
数位人大代表都提出,要提高非深户居民作为社区治理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陈科峰表示,一些全职非深社区“两委”委员工资只有4000多元,确实难以激发他们的热情。
■案例
坂田街道:
探索EPC
管理模式
坂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开始,该街道对17个城中村进行消防整治和13个城中村进行二类综合整治,投资近5亿元。取得了较好成效,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今年该街道尝试引入市场的力量,探索采取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加物业管理的模式来推动城中村的综合整治。
据了解,该街道的做法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政府加大投入,通过招投标引入万科等知名企业进行承包,全面完善城中村的公共配套,满足城中村安全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二是企业加大投资,统一租赁物业,统一升级改造成公寓或者是小型商务酒店,统一规划业态,植入特色商业、文化休闲等业态,加上一些小型的办公场所,以此不断增强城中村的活力,提升物业的价值。三是实施优质的物管,建立现代化、精细化、智慧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能很好地发挥了政府的优势、大企业的优势,带来城中村硬件的根本改变、品质的根本提升以及管理水平的根本提高,较好地实现了政府、企业、业主、租客、周边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