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5日在京表示,自2014年9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劝返、遣返、引渡、缉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58人,涉案金额17.3亿元人民币。
据万春介绍,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从18个国家和地区引渡、遣返职务犯罪嫌疑人41人,追回涉案金额人民币5.16亿元。在这些归案的案件中,目前已经判决40件,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13件,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7件,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决定的11件。
万春说,我国已经与有关国家签署了54个省市司法协助条约和41个引渡条约。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正确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司法解释,加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充分运用双边或多边刑事司法协助、引渡等国际条约或公约以及对等互惠原则等,与有关国家开展缉捕、引渡、遣返和资产返还等形式司法合作,力争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