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制定出台《法治广东建设第三个五年规划》《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围绕重点领域和突出矛盾,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苗头、治理在源头。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尽快修订出台我省新形势下的稳评实施意见,确保重大决策应评尽评。
科学编制实施《广东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积极探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市域个性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
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提升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力。持续深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接触性犯罪和跨境赌博、走私偷渡等跨国跨境犯罪。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基层信访中心、调解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的资源力量,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政法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统筹推进综治中心、人民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着力改变粤东西北地区政法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建设“粤平安”省市县镇四级社会治理平台。
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努力提供更多满足群众需要的执法司法产品。
坚持以政治建警为统领,始终把政治忠诚教育摆在第一位,突出开展政治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