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商事速裁中心智慧审判速裁模式演示屏,以高清显示屏方式展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庭前准备、智慧审判、庭审直播。南方日报记者朱洪波摄
福田法院。南方日报记者朱洪波摄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深圳提出“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法治,是深圳显著的城市气质之一。作为超大型城市,深圳的发展得益于一直向法治寻策问道,一直在对标世界一流城市法治经验,走出一条以改革推进法治发展、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发展的成功道路。
法治已然成为深圳的城市品格,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充足底气。个人破产立法破冰、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三合一”法庭……回顾一年以来的成绩,深圳特区持续保持着“优等生”的领跑姿态,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深圳样本”。
特区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去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后,深圳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1名电子烟民在公交车站抽烟被罚款50元,这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
全国范围内,“深圳的法治实践具有风向标意义”,在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看来,深圳高速发展最重要的密码,一个是创新,另一个就是法治。
现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与文明的塑造,离不开法治的涵养。《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用法治刚性培育塑造文明公民;《深圳市犬只电子标签植入管理规定(试行)》推动文明养犬精细化管理。
2月7日,郑学定等21名深圳市人大代表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在抗击疫情中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隐瞒实情不报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建议》,呼吁将隐瞒实情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进入深圳市征信系统。这一提议,被4天后出台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所采纳。
危机中能否遵循法治,是衡量一座城市法治成熟度的尺度。这一《决定》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出台,以法治方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并授权政府根据需要采取必需的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
深圳法治底色鲜明的背后,是特区立法的“硬核”支撑。自1992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以来,深圳诸多的改革尝试都是以法治为先导,与特区立法密不可分。深圳运用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充分发挥了特区立法的试验田作用,成为中国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在立法上创造数十个“全国第一”。而先行示范区的创建,《意见》提出“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再一次为深圳注入发展动力。
深圳是一座敢为天下先的法治之城,其法治化与每一个生活、居住在这座城市的人息息相关。今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拟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7月,深圳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提数据权,重点解决数据共享隐私保护问题;7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深圳人或将拥有自己的“健康基本法”。
更令人瞩目的是,深圳在全国率先试水个人破产立法。今年4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一具有改革意义的“破冰”之举,一经发布就吸引全社会关注。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将最大限度地消除在深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提升市场主体的创业激情。
特区立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9年年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31项,现行有效法规169项;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319项,现行有效162项。深圳初步形成了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制度框架。今年迈入不惑之年,深圳特区“打造法治城市示范”的步履坚定昂扬,全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3件。
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一年来,深圳围绕高质量发展、城市文明建设、民生建设等多个方面的立法进行前瞻性探索,这些法规规章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共同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改革深圳再当探路先锋
今年6月5日,深圳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三合一”法庭,将全市环境资源案件交由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在近年来相继成立的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破产法庭之后,深圳的专门化法庭再添一员。
环境资源法庭的揭牌与运行,正是先行示范区建设之后,深圳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探路前行,深圳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深圳样本”。今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深圳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排头兵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制度规则,推动建立新型审判组织及机构,全面加强国际商事领域专业审判水平。深入推进深圳智慧法院建设,深化电子诉讼运用创新,加快完善网上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
今年上半年,深圳法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特邀调解员分类管理、跨境商事争议多元解纷3项改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办结司法确认案件4289件,深圳中院首次开展司法确认,对一宗标的额12.1亿元的金融纠纷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完善小额诉讼程序,10430件小额纠纷一审终局,平均审理周期49.9天;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48.5%;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基层法院一审独任制适用率达到59%,深圳中院二审独任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5.3天;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52.9%的案件适用速裁快执程序办结,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在改革中寻求发展,“互联网+”背景下科技为深圳法治插上腾飞的翅膀。新冠肺炎疫情的来势汹汹使深圳法院智慧诉服按下“加速键”,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滞留湖北的深圳法官借来法袍线上主持庭审;判决书实现电子送达;诉讼证据可在线提交。打造“全国领先、深圳特色”的智慧法院使“指尖上的诉讼”得以实现。
试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深圳又一次担当探路先锋。今年1月15日,最高法印发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深圳作为试点之一,制定试点工作方案、5项实施细则和《民事上诉案件不开庭审理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形成“1+5+N”改革试点制度体系。多次担当改革试验田的深圳,将再一次为全国司法改革贡献“深圳实践”。
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城市重要竞争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3月11日,深圳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解读《深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启动开展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企业破产重组条例、个人破产条例等立法研究工作。
5个月后,《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拟废除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推行信用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制。
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提出,要着力打造法治城市示范,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走出社会治理新路,着力打造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
法治护航,经济前行。良好的法治环境已经成为深圳城市主要竞争力之一。2019年12月,中国社科院等单位联合发布《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其中在法治环境指数得分方面,深圳位居全国第一。
人才和企业的流动,是一座城市吸引力的直接反映。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深圳已经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一系列响当当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成为深圳的“金字招牌”与“城市名片”。
随着深圳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释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日益旺盛。面对这一情况,深圳提出“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一套“组合拳”发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外观设计专利快审示范判决机制,建立技术事实查明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20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订,大幅提高侵权成本。
撑腰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圳也付出了最大的诚意,通过一系列行动主动当好“法律保姆”。
今年,深圳市司法局推出“企业服务升级年”活动,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出台创客法律服务计划、世界500强企业服务计划、民营企业服务计划、涉外法律服务计划、出口型企业服务计划等“六服计划”,升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免费的法治体检服务。同时,帮助企业提高风控水平、合规法务水平,精心编写《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发放给有需要的企业。
一流的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对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再添“金字招牌”
法者,治之端也。今年6月19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深圳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再获一“金字招牌”。
《意见》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如今,肩负使命的深圳正向《意见》提出的目标勇猛奋进。
法治政府建设是深圳长期以来历久弥新的重要工程。早在2008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出台《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并依托该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各领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扩大“秒批”“不见面审批”“全城通办”事项范围,截至2019年底分别达到212项、500项、501项;深圳国际仲裁院在香港注册成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AHK)暨深圳国际仲裁院大湾区仲裁中心,成为内地在港设立的首个独立裁判机构;研究探索在市区街三级全面推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高水平的政府法律服务人员队伍……一流的法治城市,离不开一流的法治政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深圳在前行道路上一往无前。
今年7月,深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出新动作。深圳市司法局与市中院签署《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备忘录》,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全方位的合作,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其中包括联合建立庭审观摩评议机制、联合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联合发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建立联合培训制度。
良好的权力运行离不开有力的监督。用法治约束政府行为,今年4月,深圳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在全国首次以地方党委名义专门出台支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同月,深圳市委再次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
这两份文件分别将回复、落实司法建议的情况与落实检察建议和保障检察建议事项调查核实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擦亮行政权力的“监督利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扬帆正遇东风来,再立潮头,使命在肩。对标新要求打造法治城市示范,将法治和规则融入血脉中的城市精神,不惑之年、开放创新的深圳步伐铿锵,蓄势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