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25长深高速上发生了一起令人吃惊的事件,有人竟骑电动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了十几公里,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幸亏民警快速反应。
3月16日16时40分,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四大队接到报警称,G25长深高速k3555至3551河源方向有人骑电动车行驶在高速路上。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开展巡查工作,在快到泰美服务区(K3550)时发现并拦截带至服务区。
经询问了解,驾驶人谢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搭乘着自己女儿,从长深高速四角楼收费站(K3568)上高速,欲骑车回老家连平。对此,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用警车将人和车带离至高速出口,教育引导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按规定行驶,不得驶入高速。由于民警处理及时,有效消除一起安全隐患。
惠州交警提醒:高速公路非机动车和行人是严禁进入的,电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仅威胁到自身安全,也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极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