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秋裹着清冽的凉,傍晚的天色落得又快又沉,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平冈法庭柯明智法官如常填写完当天的办案日志,眼光停留在“834万元饲料款,调解履行完毕”的一页,思绪倏然被拉回数月前,那段为化解粤桂两企纠纷而奔波的时光……
案件缘由:某饲料公司是一家扎根阳江十余年的外商投资企业,专注水产配合饲料与畜禽饲料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是支撑粤西海洋牧场“前端饲料链”环节的龙头供应商。
2023年7月,该饲料公司与广西某海洋水产公司签订《产品直供合同》,如约完成供货后,水产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截至2024年4月累计拖欠饲料公司货款834万元,致使饲料公司资金周转受阻。无奈之下,饲料公司将水产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柯明智敏锐意识到,若简单判决执行,不仅会让暂陷困境的水产公司面临倒闭风险,饲料公司也可能陷入“胜诉难执行”的困境。基于保障区域产业大局、护航企业生存发展的考量,柯明智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寻找双赢方案。
然而,调解推进并不顺利。饲料公司态度强硬,无论柯明智如何劝说,都坚决不肯接受调解,无奈之下,案件只能先进入开庭程序。
即便如此,柯明智始终没有放弃对“双赢”的争取。为再次争取调解机会,开庭前,柯明智多次电话联系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建议其积极筹措部分资金偿还给饲料公司,用实打实的“诚意”为双方谈判创造空间。李某也积极行动,在开庭前筹措资金,向饲料公司偿还了380万元,展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
转机由此出现,柯明智顺势再次调解。在调解现场,双方坦诚交换意见。饲料公司表达了资金回笼的迫切需求,水产公司也说明了因鱼虾滞销导致的经营困境。
听完双方的意见,柯明智在细致审阅合同后指出,合同中确实存在按约定应当折减的款项,同时提醒双方,调解相比判决更能实现快速回笼资金的目标。
饲料公司负责人倪某稍作思索后主动表态:“我们愿意按合同减免部分款项,但水产公司得加快还款节奏。”“我们认责,就是希望能多给点缓冲时间。”李某态度诚恳。
一边是饲料公司“急需回笼资金”的刚性需求,一边是水产公司“暂无全额支付能力”的现实困境,经反复琢磨,柯明智提出“分期+加速到期”的创新方案:剩余货款分期支付,若任一期违约便视为全部款项到期,饲料公司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饲料公司给予50万元折扣,水产公司就剩余404万元分五期在2025年4月6日前履行完毕。令人欣喜的是,在约定期限前,所有款项均已清偿完毕。倪某专门向柯明智发来信息:“法官同志,水产公司的账清了,我也和李总说了‘账清了,情还在’。”
一句“账清了,情还在”,不仅为粤桂两地企业834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更重新拢住了阳江与北海两地海洋水产养殖行业规模化企业的“交情”,收获了兼顾法理与情理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