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扫黑办的工作部署要求,佛山市司法局邀请知名律师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关注度、知晓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主动性,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2012年,恶势力首犯贾某成立“老班长搬运服务部”,从事顺德区新建楼盘的装修材料、垃圾搬运业务。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贾某纠集多人在顺德区不同新楼盘屡次采用殴打、言语威胁、辱骂、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驱赶同行业竞争者,导致多家同行业竞争者退出顺德区新建楼盘搬运业务。同时,贾某还贿赂物业管理层取得新楼盘的入驻权。由于当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市区两级扫黑除恶斗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借助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该股恶势力团伙绳之以法,严厉打击了顺德区“楼霸”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9年3月,贾某等18人被提起公诉。经法院审判,贾某构成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10万元。
以上是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民参与辩护代理的一宗涉恶团伙案件。徐建民认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共排查出物业管理领域涉及“楼霸”等扫黑除恶线索多条,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整治物业管理领域乱象,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和切实保障了群众安居乐业。同时,还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专项行动,铁腕打击“楼霸”现象,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实效,获取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佛山市司法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打击“楼霸”黑恶势力团伙,一方面对物业管理的规范起到了良好效果。不仅强化了物业服务行业治理,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还加强了行业自律,营造了风清气正、规范经营的行业氛围;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获得提升。“楼霸”团伙被瓦解后,小区的搬运市场秩序恢复正常,因“楼霸”引发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大为减少,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和物业企业的正当权益,营造了公平自由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必然要求,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相信该部法律的出台和施行,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