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两次不远千里前来调查,不仅还了哥哥的清白,还发放救助金,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聋哑困难户莫名变“老总”的谜题终于破解,张先生送来锦旗,并激动地向办案人员致谢道。
▲申诉人赠送锦旗
时间回溯到2022年初。申诉人张先生来到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我哥是聋哑五保户,他怎么可能突然变成公司老总,还欠债几十万呢?”张先生表示,哥哥一直住在湖南省老家,患有听力言语多重残疾,是农村特困对象,2019年却成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平白无故背负近50万元的债务,被诉至法院成为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
▲检察官在湖南省开展调查取证
经详细询问了解,原来事情发生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底,中山市某镇一小家电生产企业变更工商登记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亦即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老张一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因拖欠多个供货商货款,老张与公司都被供货商起诉至法院,法院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缺席审判判令老张对近50万元的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底,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先后多次划扣了老张“五保金”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万多元。老张及其家人发现后,也就出现了前文描述的张先生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诉的场景。
但是,常年在湖南省农村生活,从未到过涉案公司所在的广东省中山市,张先生的哥哥老张是如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他是否具有与外界沟通的能力?众多疑惑摆在检察官面前,办案组经综合考量,决定前往湖南调查取证。
抵达当地后,办案组深入了解老张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劳动能力等情况,走访当地村委会、镇政府、银行等单位收集相关证据,带老张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老张基本不具备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其身份信息很可能被他人盗用。鉴定结果也显示老张并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谢韵航介绍,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解决老张被盗用身份信息的问题。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等相关材料,已依法撤销上述2019年变更的工商登记信息,同时,中山市检察机关拟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法院对有关案件启动再审程序。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老张仅依靠特困补助维持生活。银行账户因该案被冻结且划扣1万多元,使其生活雪上加霜。”谢韵航表示,考虑到老张案件的后续处理仍需较长时间,且他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老张生活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