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对该市某县级农业资源开发局系统贪腐窝案立案侦查。涉案的农业资源开发局前后两任局长——张行、陈明,办公室主任李东,项目审批股股股长程一,项目规划股股长徐虎(另案处理)等5人先后落马,并于近日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分别被判刑。
“白条”牵出案中案
2016年2月,淮安市检察机关在查办辖区某乡镇水利站站长李群受贿案时,意外从对方来往账目中发现了一张署名张行的“收条”。收条显示,2007年2月,时任某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的张行曾以“管理费”的名义,从该水利站领走一笔数额为10万元的款项。
一个农业资源开发局的“一把手”从乡镇水利站“账外账”上以打白条的形式拿走10万元,不仅不符合规定,很可能存在中饱私囊等贪腐嫌疑。办案人员敏锐地感觉出了“问题”,第一时间向院领导作了汇报。
为了不打草惊蛇,也为了进一步查清相关事实,检察机关在继续侦查李群案的同时,开始抽调力量对张行进行初查。让办案人员惊讶的是,类似的“白条”“收据”不仅出现在已经涉案被查的李群“账外账”中,还出现在其他乡镇水利站的账目中,数量多达60余张,其中不仅有署名张行的,还涉及该局办公室主任李东、项目审批股股长程一等人。
蹊跷的项目“管理费”
2016年5月,淮安市检察检察机关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对该农业资源开发局以及张行、李东、程一等以事立案。正当办案人员深入各乡镇水利站收集嫌疑人犯罪证据时,张行却主动来到了检察院。
张行,农业资源开发局原局长,案发前任财政局主任科员(即将退休)。在30年的工作时间内,他曾在基层乡镇担任过财政所所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熟悉项目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
据张行交代,他在担任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期间,单位经费紧张,常常入不敷出。为解决办公经费困难等问题,他曾以项目“管理费”等名义向参与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企业进行过几次“化缘”。
“局里每年要对十几个甚至几十个重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审核,可办公经费只有那么一点,既要维持单位一年的正常运转,还要承担两名聘用驾驶员的工资和众多项目的跟踪服务,根本是杯水车薪。”张行抱怨道。
作为当地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管理职能部门,张行所在单位每年都能争取到上千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并具体负责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批,以及专项资金的监管、发放。守着这么个“金矿”,本单位的经费却捉襟见肘。在财政系统干了近20年,张行凭着经验觉得可以从这些项目资金上想点“办法”。
不久,张行以“保证上级交办的项目服务和管理”的名义召开了一次全局人员会议,决定以2%至5%的标准,要求当时中标的农业土地综合开发治理项目企业缴纳一笔“管理费”,以此弥补单位的经费不足。
张行向办案人员辩称,当时经费实在过于紧张,开发局又牵头分管农业土地综合开发治理,项目涉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林网建设绿化等众多内容,经常要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验收,迫于无奈,只好提出这么一个现在看来“不太合适”的“折中方案”。
为了自证清白,张行显然有备而来,专门给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份当时集体讨论研究的会议记录。他强调,当时所有的收费都是经过局里集体研究决定的,收取的项目也是企业自愿的,并且一直没有超过5%的标准,尽管违规但没有违法。
事情当真如张行交代得那么简单?“白条”仅仅是为了解决单位资金不足的违纪之举?
那份本用于证明所谓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恰恰让办案人员瞧出了“问题”。
记录显示,当时张行确实召集了单位相关人员研究了解决经费困难的问题。那份所谓的会议记录上,有一项特别议题:“土地治理项目在水利工程队处理,在适当不留痕迹的情况下处理一部分账,保护开发局利益,保护每个人”。
运转10年的“小金库”
“土地治理项目在水利工程队处理……”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暗藏玄机,同时也让办案人员将案件的突破口锁定在了负责土地治理项目的大宇水利公司(下称“大宇公司”)上。
原来,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项目实施需要申报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在当地,涉及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比较多的是农田水利项目,唯一具备相关资质的只有大宇公司一家。这是一家在当地颇具名气的企业,其前身曾是水利局下属单位,转制后独立经营,不仅和众多的乡镇水利站有着密切的往来,还经常申报和承接当地农业资源开发项目。
开发局虽小,手上负责审批、监管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危桥改造、农村道路施工、沟渠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却不少。发现大宇公司这条“大鱼”后,张行等人打着项目申报、服务的幌子,主动与其取得联系。双方一拍即合,经过“友好协商”,农业资源开发局将涉及水利的相关项目全部交给大宇公司运作,并保证其中标。拿到项目申报审批后,大宇公司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可以独立施工,或者层层发包给下面的乡镇水利站施工队。
作为回报,大宇公司和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的乡镇水利站按照每个项目少则两三万元,多则10余万元的标准,定期向开发局缴纳中标“服务费”“项目管理费”等。本是国家规定的用于农业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就这样被开发局、大宇公司、乡镇水利施工队层层瓜分。
为了便于管理和统一口径,张行等人煞有其事地搞了个集体研究决定,企图规避风险。为了体现利益均沾,同时也为了互相监督,张行还特别安排负责项目审批的项目股股长程一,办公室主任李东,项目规划股长徐虎等3人定期以服务帮办企业的名义上门领取“管理费”。
由此,一个游离于单位账目之外,时间长达十年,数额巨大、财源滚滚的“小金库”在农业开发局诞生了。
单位受贿“众生相”
2010年8月,张行因年龄等原因,退居二线。继任局长陈明到任后意外发现了“小金库”。他本该立即纠正前任错误,将过去以单位名义对外收取的“管理费”“服务费”等全部退回或上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循照旧例继续安排人定期“收租”,并将部分违规收取的“小金库”资金用于解决一些个人无法报销的接待费,招待费等经费。
就这样,农业资源开发局两任局长全把项目审批权当成解决经费的“生财之道”,下面负责具体执行的人,也自然成为某些想在农业资源开发项目中牟利企业的“香饽饽”——负责项目规划的徐虎、牵头项目资金审批工作的程一、定期到企业领取“管理费”的李东,纷纷成为相关企业重点围猎的对象,很快被全部拉下水。
负责项目早期规划和审批的徐虎在明知一些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甚至存在虚假报送、编造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下,违规接受企业吃请,对这些假项目“开绿灯”一路放行,给国家造成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作为张行、陈明委派的“代表”,办公室主任李东俨然成为开发局的“收账员”,定期到相关企业和单位收取“管理费”“服务费”,并堂而皇之、安之若素地接受企业的各种接待,整天忙于各种应酬和酒局。
负责项目资金审批、监管和具体项目验收的程一,因做了十多年的股长,对业务比较熟悉,深受两任局长信任,全盘负责具体项目的跟踪、查验以及层层上报审批,更是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负责人的重点拉拢对象。在不断的腐蚀下,程一不再满足于接受项目企业的吃请和“小恩小惠”,而是直接将手伸向了审核项目。
2012年,程一对某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二期子项目——农电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时,意外发现施工方没有按照合同将全部项目中涉及的电线杆、变电器更换,而是将旧线路和材料进行简单改造后继续使用,对此,程一睁一眼闭一眼。面对该企业典型的虚报、瞒报工程量等行为,程一不仅不去严格核算,反而配合对方造假以骗取资金。事后,面对企业负责人送来的5万元“好处费”,程一先是试探性地收了3万元,剩下的分三次以过春节礼金的名义慢慢消化。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