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6月23日)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2019-2022)》(以下简称《报告》),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
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方面,《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院内相关部门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组成的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联动四级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以“清单+台账”方式推动46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累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20余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时效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内地首家行政审判中心,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并率先探索将部分涉港澳行政案件交由基层法院管辖。
在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与港澳有关方面在分别签署5项和3项司法协助安排的基础上,推动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三年来,内地与香港签署3项司法协助安排和1项司法协助文件,与澳门签署2项司法协助安排。目前,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现有港澳人民陪审员49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处理涉港澳商事纠纷法律规则衔接意见。三年来(2019年-2021年,下同),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规范高效办理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3167件,其中涉港2520件,涉澳647件。
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方面,《报告》指出,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坚持公正高效司法,共审结各类涉港澳案件5.36万件,依法维护粤港澳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为港澳刑事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4.89万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293件,并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将知识产权速裁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45天;审结一审金融类案件70.46万件;审结一审破产案件1.31万件,依法出清“僵尸企业”4233家,推动61家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
在完善跨域司法服务方面,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100%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内地首个线上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广东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使用,将授权见证用时从传统方式下约30天缩短到5分钟,大大节约港澳当事人诉讼成本。(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