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法治宣传教育法共7章65条,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法律明确,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出台八个五年普法规划。
经过4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入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通过国家立法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传播法律知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总结全民普法四十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终身法治教育”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遵循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聚焦保障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规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行政区域相关规划。
规定了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成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
规定了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同时把“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从娃娃抓起”。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的职责任务。
此外,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规定了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开展的保障与监督措施。
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法治宣传教育法就宪法的宣传教育作了详细规定。
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同时,总结2014年设立国家宪法日以来的经验做法,规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意识。
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关键作用,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同时,总结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规定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