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面印着“人民法院为人民 执行得力暖人心”的锦旗格外醒目。
这面锦旗背后,是和平县某种养专业合作社448万余元胜诉案款历经波折全额执结的故事,彰显了清远法院以刑事利剑击破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如意算盘”的坚定决心。
案件源于一起租赁合同纠纷。2021年3月,广东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与合作社签订为期10年的租赁协议,但协议仅履行10个月,养殖公司便单方解约。2023年4月,经最终裁决,养殖公司需向合作社支付违约金393万余元。
裁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清远中院执行干警发现,养殖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我们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走访其注册地及可能的经营场所。”清远中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副庭长陈俊飞回忆说,“结果显示,公司账户近乎清零,名下财产在省内其他数十起涉工人工资等案件执行中已被处置完毕,法定代表人踪迹难寻。”
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2023年11月,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终本并非终点,执行干警始终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之后,法院得到两条关键财产线索:该养殖公司在梅州市有一笔1500余万元的胜诉案款即将到账;其分公司对湖南一家企业享有200万元到期债权。
执行团队迅速行动。然而梅州方面反馈,就在清远中院发函要求协助冻结的几日前,1500余万元已被划走;湖南方面也传来消息,100万元已被转移,仅剩100万元可追索。
执行团队两次奔赴湖南,在当地银行协助下,迅速冻结了剩余100万元到期债权。1500余万元去向何方?剩余债务如何追回?执行团队将目光投向养殖公司的母公司——位于江西南昌的某科技集团。
2024年9月,执行团队远赴南昌,希望集团督促下属企业履行义务并说明巨额资金去向。但沟通并不顺利,集团以“子公司众多、监管困难”“集团经营困难”等理由推脱,承诺的书面回复也迟迟未到。
随着调查深入,真相逐渐清晰:1500余万元最终被转移至集团旗下一家新成立的关联子公司账户。“可疑的是,这家关联子公司成立时间恰在本案终本裁定之后,我们到现场发现,其办公地点就在集团办公楼二楼,门口无任何标识,几乎无实际经营业务,与养殖公司也无具体业务往来。”陈俊飞介绍,另一笔被转移的100万元,最终也流向了关联子公司。调查证实,这些资金转移均发生在法院发出执行文书之后。
随着一条条银行流水的梳理,逐渐勾勒出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的完整轨迹。
清远中院果断亮剑,今年2月,在固定充分证据后,依法以养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拒执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效果立竿见影——一直“避而不见”的养殖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院和公安机关,表示愿意履行剩余款项。今年6月,养殖公司通过关联子公司账户,将剩余案款本金及迟延履行利息348万余元一次性全额汇入清远中院指定账户。这起曾陷入绝境的终本涉企“骨头案”,在拒执罪的刑事威慑下圆满执结。
当执行款最终汇入合作社账户时,其代表难掩激动:“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不仅挽回了重大损失,更保住了合作社的生计和希望。”
近年来,清远法院坚决贯彻“终本≠终结”理念,建立完善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机制:对当事人新提供的财产线索开通快速核查响应机制,确保线索不遗漏、核查不过夜;借助专业力量深挖隐匿财产线索,破解取证难题;与公安机关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快速反应的合力。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已发出具有警示作用的《预处罚通知书》48份。
同时,清远法院在执行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对于仍在经营或有复苏可能的企业,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给予合理履行宽限期等措施。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措施314次,给予履行宽限期336次,发出帮助主动履行企业修复信用的《信用修复证明》93份、《主动履行证明书》4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