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今年1-8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平台取得的明显成效。
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承担着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能。
2011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和司法实践,在全国创建了首个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监督平台”),并于2015年末在全省正式运行,由传统监督模式向更加精准、高效、智能的监督模式转型,探索出了一条法治化、信息化的监督新路径。
研发监督平台,全省统筹应用
广东省的刑事案件数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2015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7490件172147人,占全国15.13%。
全省侦查监督部门共有干警1068人,占全国侦监队伍的6.5%,人均办案高达100余件,是全国侦监部门年人均办案量的两倍,部分基层院年人均办案量超过200件,超过全国的4倍。广东以占全国6.5%的人力办理了全国七分之一以上的审查逮捕案件。
此外,广东新型疑难案件、涉众涉外敏感案件、舆论关注案件较多,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约占全国一半,证券、金融犯罪等新型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涉及面广的案件高发易发。繁重的办案压力使检察干警疲于应付审查逮捕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工作一度处于弱化状态。
新形势下,广东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信息化、数据化的监督理念,不断改进监督方法,创新监督手段,搭建信息化监督平台。
201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研发创立了呈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后经升级改进为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这个平台将侦查活动监督与审查逮捕工作有机结合,为实现全省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2014年3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全省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项目,省院侦查监督一处以深圳市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为蓝本,组织全省各级侦查监督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广泛深入调研,全面梳理法律监督节点和难点,改进了平台监督体系,将监督节点规范为25类111项,并实现与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2015年6月15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试运行,边试行边完善。2015年12月16日,经过半年的试用和完善,平台在全省正式运行。今年以来,省院多次对各地使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为切实抓好平台监督运行,落实公安整改反馈夯实了基础。
监督纠正了一批侦查违法行为
今年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通过监督平台发现质量问题案件共2719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监督事项共计3590项,成功监督纠正了一批侦查违法行为。其中广州、惠州、佛山等地检察机关发现问题案件数较多,江门、韶关、河源检察机关使用平台频率高、发现问题案件比例高,监督效果明显。按照质量问题项目数从高到低前十类分别是:
一是文书卷宗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529件529项,占总数的14.74%。如文书中嫌疑人身份等关键信息出现重大笔误、遗漏,引用法条明显错误,提请批捕单位写错等情形。
二是勘验检查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330件350项,占总数的9.75%。如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未进行勘验或者检查,与案件可能有关联的血迹、痕迹、物证等应提取而未提取等。
三是逮捕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304件307项,占总数的8.55%。如提请批准逮捕未按规定说明社会危险性理由,应当提请批准逮捕未提请等。
四是辨认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278件305项,占总数的8.50%。如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无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字或盖章,未附辨认对象名单或名单与辨认对象不符等。
五是查封、扣押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274件283项,占总数的7.88%。如对明显不应该扣押的财物、文件予以查封、扣押等。
六是讯问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232件263项,占总数的7.33%。如录音、录像内容与讯问笔录不一致,讯问时办案人员少于两人等。
七是证据收集保全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242件255项,占总数的7.10%。如应当收集且明显能够收集的证据不收集等。
八是鉴定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243件251项,占总数的6.99%。如应当鉴定而未鉴定,因侦查人员过错导致鉴定意见出现重大失误、疏漏影响案件处理等。
九是特别程序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172件202项,占总数的5.63%。如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未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成年亲属或相关组织代表到场等。
十是拘留类。存在质量问题的有148件159项,占总数的4.43%。如拘留超期、拘留后未立即送看守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决定、延长拘留等。
开创了互利共赢的监督新格局
监督平台运行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严格开展整改反馈工作。今年1至8月,广东省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整改质量问题案件1405件,公安机关已整改反馈481件,部分公安机关如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整改反馈率达到100%,监督效果较好。
随着平台运作的不断深入,今年4月到8月,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问题案件数均有大幅度下降,广州市公安机关问题案件数下降了69.5%,东莞市公安机关问题案件数下降了59.52%,案件质量大幅上升。
公安机关对平台运行表示支持,逐步形成了“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新理念。广东省公安厅多次到省检察院查询了解全省侦查活动监督基础数据,并拟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通报情况作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年终考核的基础,不断强化监督合力。
广东多个地市采取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发布类案取证指引等方式,全面通报平台数据,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侦查行为明显规范,办案质量有效提升。
有了平台强有力的支撑,各级侦监干警对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表现出较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以往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向主动监督、善于监督转变;公安民警由以往对监督工作的抗拒抵触、消极应对向主动接纳、积极配合转变,检警双方形成了相互配合、互利共赢的监督新格局。
铸就“广东名片” 将向全国推广
监督平台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了来自高检院的大力支持。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广东调研时对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表示充分肯定,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就是要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最新成果,破解司法办案中的难题,实现侦查监督手段和方式的现代化,以现代化提升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高检院还将广东省检察机关利用科技手段研发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加强检察监督的做法概括为“广东经验”。今年7月,全国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推广“广东经验”,高检院专门发文部署在全国分两个阶段推广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目前,广东省院正积极协助高检院开展该项工作。
今年以来,上海、山东、山西、湖北、江西、浙江、贵州、四川等多个省级兄弟单位陆续来广东考察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情况,均对广东依托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开展监督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今年8月,广东省院应邀参加高检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座谈会并进行经验交流。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已经成为广东检察机关的闪亮“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