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近日联合印发的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全国法院将全面推广应用67类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为进一步加强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最高人民法院7月3日发布第二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
此次全面推广应用的67类示范文本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其中新增56类,修订第一批试行文本11类。各级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坚持以便利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出发点,推广应用示范文本,坚持示范文本应用与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先行调解一体落实,持续做优辅导服务,应用成效持续显现。
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24年3月4日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针对11类民事纠纷制定了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旨在助力人民群众诉讼更便利、解纷更高效。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共10件,覆盖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离婚、保证保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间借贷等常见多发纠纷。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示范文本在助力综治中心化解纠纷、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促推立案、审判质效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地法院持续拓展示范文本应用场景,将示范文本与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做实先行调解等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进一步释放示范文本应用效能,方便、引领当事人以更便捷方式选择非诉讼或审理方式解决纠纷。案例1中,综治中心引导购车补贴系列纠纷当事人应用示范文本,实现批量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做实定分止争工作。案例2中,综治中心各入驻单位共用示范文本,依托示范文本实现要素式调解与要素式审理无缝衔接,推动复杂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繁为简、快审快结,助力群众化解纠纷“最多跑一地”。案例3中,法院通过示范文本赋能行业调解,助力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化解批量物业纠纷,实现“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第一批示范文本推行后,各地法院通过“线下实体化指引﹢线上数字化赋能”协同推广示范文本,指导各类诉讼群体做好填写工作,让人民群众通过应用示范文本精准表达诉求,高效解决纠纷。案例4中,听力残疾人林某应用要素式起诉状快速立案、高效调解,实现诉讼“无障碍”。案例5中,两家中小企业选择应用统一规范的示范文本解决买卖合同纠纷,不仅促推实质解纷,更修复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重建商业信任,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6中,法院依托示范文本进行“上门普法﹢立案指导”,助力批发市场众多商户有效提高依法解决纠纷能力,切实减轻诉累。案例7中,一位菲律宾籍女士选择应用示范文本在境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效破解中文书写困难、中国法律不熟悉带来的诉讼难题。
地方法院将示范文本应用贯穿纠纷化解全流程,充分发挥示范文本赋能作用,通过要素比对,快速确定争议焦点,开展要素式调解、要素式庭审,进一步提升解纷质效。案例8中,“总对总”调解组织推荐应用示范文本后,当事人、律师在类型化纠纷预防化解中主动应用示范文本,反向促推“总对总”诉调对接提质增效。案例9中,通过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应用示范文本,助力争议焦点可视化,便于法官庭审中开展针对性调解,促推所在法院该类案件调解成功率从35%提升至54%,平均庭审时长缩短50%。案例10中,法官通过梳理要素式答辩状,在组织调解前即发现当事人的抗辩漏洞,找到调解突破口,实现当事人高效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示范文本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精准服务能力,完善在线填写等智能辅助功能,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示范文本应用服务供给,持续优化示范文本内容,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让人民群众在应用示范文本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