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到“1”,意味着从无到有。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是使命担当,亦是理想信念。
办理全国首宗制贩毒品氯胺酮的死刑案件,他是扭转毒情形势的重要推手;真正从程序和实体处理上实现宽严相济,在司法为民进程中他不怕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首创“公诉训练营”,为惠州检察机关锻造出一支“公诉铁军”。
骆誉(中)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非羁押人员帮教工作。
从检16年,从“0”到“1”步履不停,他,就是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骆誉。日前,骆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始于公平正义的最高追求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执行对被告人阿虎(化名)犯制造、贩卖毒品罪核准死刑的裁定。”2014年9月23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委托依法对罪犯阿虎宣告。宣告结束后,阿虎立即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至此,全国首宗制造、贩卖毒品氯胺酮的死刑案件画上了句号。而站在这宗全国首案公诉席上的检察官,正是骆誉。
2013年前后,一场力度空前的“雷霆扫毒”席卷惠州,尤其是针对制贩氯胺酮(俗称“K粉”)毒情严峻的形势,惠州以破釜沉舟的决心和声势开展铁腕整治。
彼时,作为检察战线上的“缉毒战士”,骆誉在孜孜不倦办案的同时,还在思索着更深层次的问题。“案件越办越多,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原因是什么?因为当事人普遍认为制贩K粉没有冰毒严重,不会判死刑。”骆誉说,在阿虎一案以前,全国范围内也确实没有因制贩K粉被判死刑的先例,这是因为在K粉类案办理中,从毒品的种类到克数、再到含量,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一直都是难点,还有社会危害也欠缺说服力。而正是因为类案的犯罪代价小,K粉毒情时有反弹,因此诱发的恶性暴力犯罪屡有发生。
“刑事检察官就好比是‘刀把子’,尤其是对人民群众诉求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要迎难而上,坚定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当阿虎团伙制贩K粉100多千克的案件卷宗到了骆誉的手中,正义的火焰也在他心中燃烧。
在制毒现场,他协同公安研判和补充证据,统计制毒遗留的工具和包装物;在悉心求教专家的过程中,他严密论证了该案毒品性质和数量,分析了阿虎在团伙中的核心作用;在庭审现场,他从病理学、犯罪学等角度向法庭详细阐释K粉对人体和社会的危害。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指控意见,对团伙首犯阿虎判处死刑,这也成为全国首宗制贩毒品氯胺酮的死刑案例。
阿虎一案后,惠州K粉毒情形势逐渐步入拐点。与此同时,阿虎一案也推动了全社会对新型毒品的认知提升,推进了毒品犯罪的检察治理,全国范围内制造、贩卖毒品氯胺酮的死刑案例开始相继出现,实现在更大范围内对毒品犯罪的有力震慑。
忠于为民司法的不变初心
一副铁面,一颗热心。在严惩犯罪的同时,骆誉对案件中那些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始终倾注关怀。
时间来到2019年。一宗“红油脱色”案来到骆誉手中,在具体分析后,他提出,该案涉案金额超千万,虽然团伙犯罪情节严重,但其中有9人主观恶性小,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轻,可以依照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对其解除逮捕强制措施。“这9人年龄都在20到30岁之间,是家庭的顶梁柱,解除强制措施还能保住他们各自家庭的经济来源,维护家庭稳定。”骆誉说。
一石激起千层浪,骆誉的决定引来了众多不同的声音,有质疑他处置的合理性的,更多是出于保护他而引发的担忧——以前从未这样实践过,万一这9人就此逃跑了怎么办?但最终,骆誉顶住了压力,在促进9人认罪悔罪、保证足额缴纳罚金和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后,骆誉果断对他们解除了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当天,9个家庭从外地赶来惠州市看守所,接回了自己的亲人。“当时的场面很感人,他们除了感激,也诚恳保证会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及时到案到庭。”骆誉说。
事实也正是如此。虽然9人中不少从事长途运输,但从头到尾没有一人脱管。正式起诉后,骆誉又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最终9人均被判处缓刑。
“过去,司法实践多是在量刑方面体现宽严相济,但这个案子真正从程序和实体处理上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我不怕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只要坚守为民司法的初心,就能行得正、站得直,不负人民的期待!”骆誉说。
这份初心也鞭策着骆誉不断前行:
为化解外来涉罪人员取保难、因无劳动技能再犯罪率高的问题,骆誉指导基层检察院与公安、企业建立非羁押人员“帮扶教育基地”,先后为100余人提供就业机会。该案例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十大典型案例。
为破解非羁押人员管理的难题,骆誉联合基层检察院搭建管理非羁押人员的平台,并在惠阳范围内试点。迄今,平台上逾千名非羁押人员无一人脱管。
为解决刑事诉讼和公益诉讼赔偿金缴纳、保管、使用监管问题,骆誉创新推动公安、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建立“刑事+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截至目前已适用案件36件,提存金额200余万元,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源于勇当头雁的使命担当
“骆誉办案细致规范,分析论证深入透彻,结论严谨准确。”在办案中一点点成长,骆誉的办案质效得到领导认可,被指派专门办理多人多宗且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疑难复杂案件,许多别人眼中的“难题”,都被他在工作中一一化解。
骆誉出庭支持公诉。
“骆誉是个既‘粗’又‘细’的人。创新中他大胆假设、小心论证,具体到每一个案子时,他抱着求极致的态度,是我们眼中的榜样。”同事刘吟说。
为了提高自己,骆誉抓紧一切休息时间学习充电,系统化整理业务知识,形成结构化知识体系,保持专业精进。他还向资深侦查人员求教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技巧,同时加强讯问中的释法说理,不断提升讯问效果。
2015年,在第七届广东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骆誉向自己心目中的“最高荣誉”发起冲击。在历时一周的赛程中,历经撰写论文、现场答辩、现场辩论等环节,骆誉如愿捧回“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的荣誉,成为惠州检察机关名副其实的业务“头雁”。
“无论是从自己的备赛经历,还是从优秀兄弟检察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来看,以赛代练都是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的‘快车道’。”骆誉说。
2017年,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之外,骆誉根据自身成长经验,结合惠州刑事检察实际,设计创建了惠州检察机关“公诉训练营”培训平台,将政治建设融入刑事检察业务培训中,创新推出“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培训模式。通过该培训平台,累计培训100余人次。
迄今,从“公诉训练营”培训平台走出一支优秀的“公诉铁军”。其中,1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5人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广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6人获得“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等称号,锻造出不少业务骨干,涌现出多个核心办案团队,惠州检察机关的公诉人“雁阵”已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