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关爱,是检察机关联系困难群众的连心桥。近年来,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履职做实做优检察为民,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2023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16人,发放救助金25.5万元,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彰显检察温度。
多渠道联动,精准定位发现线索
连南检察院创新思路、从“被动坐等案件上门”到“内外联动双向筛查线索”的转变,将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各线条、全过程,确保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全覆盖。
对内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业务部门积极从正在办理的案件中收集司法救助线索,尤其是针对因案致贫、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类型案件、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分析,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线索共12条。
对外搭建司法救助互通协作平台。通过与县妇联会签《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连南瑶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对妇女群众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法》,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精准定位掌握待救助人员,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目前该县妇联向该院移送线索3件,为3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如办理的盘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盘某的丈夫在精神病发病期间将其母亲伤害致死,后被强制医疗。案发后,盘某需在家照顾幼女无法外出务工,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该院收到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与县妇联对接,双方共商帮扶救助举措,多次到盘某家中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为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多维度帮扶,精准施策优先救助
强化特殊群体保护,优化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办案流程,将司法救助程序前置,在审查批捕环节提前介入,开启涉未成人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及时解决未成年人迫切难题,更好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扶困作用。如办理的梁某鸿、梁某欣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申请人梁某鸿、梁某欣系未成年人,他们的母亲因交通事故去世,家中无其他收入来源。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批捕阶段优先立案,主动上门走访调查,及时审批救助申请资料,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有效缩短司法救助金发放时间。
创建检察服务AI智能体,通过推动检察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水平。主动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浪潮,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创建“南检智辅”AI智能体,群众可以通过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南检智辅”链接或者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扫描该智能体二维码,即可与AI智能体进行对话互动,实时了解司法救助事项、申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该智能化便民举措有效减少群众申请救助成本,充分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与人文关怀。
多层次联合,精准发力一体救助
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纵横协作,协同发力强化司法救助效果,确保提供最大限额救助。
上下联动救助。加强与上级院的沟通,深化纵向一体履职,主动向上级院提请救助案件,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以两级联动救助最大程度解决当事人急迫困难。如在办理的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申请人唐某是未成年人,被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后续治疗费用较大。唐某的父亲患有癫痫症,无法务工,家庭经济困难。该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鉴于申请人家庭特别困难,主动提请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对唐某进行联合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跨省联合救助。为便利异地人员接受司法救助,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救助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构建救助主体多元化、救助措施多样化的“多位一体”工作模式,共同推进救助工作。如在办理李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李某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其现所在家庭为低保户,面对李某跨省生活的特殊情况,该院立即启动跨区域协作机制,主动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对接,迅速开展司法救助行动,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有效缓解了李某的经济困境。检察官还根据李某求学意愿,为其联系当地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
多形式履职,精准服务全面帮扶
开展专项活动。深入落实最高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部署,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化救助模式,因人施策精准帮扶救助,实现“检察+N”多元化救助效果。如在办理骆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向骆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并协助其申请办理低保和残疾证,针对其抑郁自残的行为,联合县妇联进行心理疏导并持续跟踪关注,全方位呵护因案受困的妇女。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发表相关宣传信息,进一步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通过线下派发宣传单对周边群众进行司法救助宣传,加深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的认识和了解,有效促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