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6日,全国第一个《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在深圳诞生,全国百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
2009年,原国务院法制办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转发全国,推进了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也为全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累了经验。之后,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被其他城市广泛借鉴,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012年底,深圳指标体系实施成果获得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在入围的全国大中城市项目中名列第一。
2020年8月中旬,深圳结合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着手对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升级,打造《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版。
2020年8月25日,深圳市司法局联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秉持各自优势,联袂打造《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版,着力推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在新的起点再出发。
如何量化法治政府目标,深圳率先探索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但是,什么是法治政府?如何评判一个政府是否达到法治政府的要求?
法治政府目标的量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深圳尝试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用来评价和推动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2007年,原深圳市法制办将这一设想向原国务院法制办作了汇报。
2008年11月,原国务院法制办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关于推进深圳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合作协议》,决定共同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支持深圳市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也拉开了深圳探索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序幕。
依托“指标体系”建立考评机制,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指挥棒”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有两种模式,分别是社会演进模式和政府主导型模式,前者以西方发达国家早期法治政府建设为典型,后者以中国为典型。
社会演进模式是整个社会自下而上发动的,其法治政府建设的压力和诉求主要来源于社会,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较为消极和被动。而政府主导模式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由政府主导,中央动员,自上而下发动,同时政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深圳正是采取“政府主导”模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原深圳市法制办深入研究、广泛借鉴国内外法治领域的各类指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为指引,结合深圳实际,制定了《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2008年12月16日,深圳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决定》(深发〔2008〕14号),正式出台实施《指标体系》,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的城市。
《指标体系》共设置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其中12个大项指标分别是: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机构、职责和编制法治化,行政决策法治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行政服务法治化,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行政救济法治化,行政监督法治化,行政责任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涵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涉及每类行为的各个关键环节。
光有指标体系,没有硬考核,那么依法行政工作仍然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2009年1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年度“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建立了以《指标体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机制,并将其纳入深圳市政府绩效考核。同时,成立了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事务。
深圳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从2009年正式开始,2010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考评分值比重相对稳定,目前大约占8%,考评对象全面涵盖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5年,深圳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精神,对《指标体系》作了修订。修订后的《指标体系》由10个大项、46个子项、212个细项构成,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将依法行政细化量化,法治政府由抽象变具体
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纲领性文件,其中的规定基本上属于原则性的、框架性的,展现了法治政府的大致轮廓。《指标体系》则描绘了法治政府的具体轮廓,将《纲要》规定的依法行政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原则和要求等规定加以细化和量化,将法治政府中“法治”内容予以分解并提出各个方面内容的具体标准,使法治政府的概念由抽象变成具体。
时任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指标体系发布后评价:“深圳的‘法治政府指标’具有示范作用,将为全国各级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累经验”。
2009年,原国务院法制办将其转发全国,极大推进了地方依法行政的进程,还为全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累了经验,指标体系被其他城市广泛借鉴,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2012年底,深圳指标体系实施成果获得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在入围的全国大中城市项目中名列第一。
8月25日上午,深圳市司法局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天平大厦举行签约仪式。《指标体系》已经指导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多年,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指标体系的继续修订升级越来越有必要。此次签约是双方在2019年6月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继续秉持各自优势,联手打造《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版。深圳市司法局蒋溪林局长在签约仪式上强调,升级指标体系既是推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在新的起点再出发,协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深圳经验”,也是深圳市司法局向特区40岁生日献上的法治礼物。
路漫漫其修远兮,站在四十的起点上,深圳已扬起风帆,翻开新的序章,驶向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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