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青铜器上的第一份有文字记载的行政判决、登载行政诉讼历史事件的报纸、全国首家行政法学主题图书馆、深圳市行政审判30年以来具有代表性的30件大事……漫步在四星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行政法律文化区,可以感受到法院建筑的庄严,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作为全国首创的改革成果,9月26日,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将迎来揭牌投用2周年的日子。两年来,深圳两级法院通过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这个场所,让行政审判不仅仅止于审判,还将其打造为宣传推广行政法治的重要基地,通过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普法讲座、府院联动机制等一系列手段,最大限度为行政法治建设“赋能”,多措并举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器”。
2018年9月,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在大中华交易广场揭牌
旁听庭审制度化发挥行政审判效能
2019年,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行政法律文化区获评深圳首批“四星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成为体现深圳行政审判特色、展示深圳法治形象的法治地标之一,也为行政审判普法宣传搭建了重要载体和活动空间。
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揭牌以来,两级法院重视发挥其法治宣传作用,先后在此开展了新闻发布、法治宣传、业务研讨、学术交流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众活动,接待了60多家法院和其他单位调研,举办各类研讨、交流活动28场,参与人数达1500人次以上。此外,该中心自开放以来已接待参观群众24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逾9000份。
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刚成为“四星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不久,就迎来了第一批“客人”——光明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区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共70余名领导干部,他们通过旁听涉及光明的行政案件庭审和法官释法,切身体会行政执法中每一个程序和细节对行政诉讼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盐田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二庭庭长孙静认为,通过旁听个案审理,政府官员可以了解如何作出行政行为才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对提升法治意识起到重要作用。
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深圳两级法院在行政审判领域共举行21场公开开庭庭审示范活动,来自深圳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数百名各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和座谈交流。
“深圳实现了旁听庭审的制度化,市区两级机关每年都会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王惠奕介绍,深圳法院重视庭审示范教育作用,与行政机关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不仅单纯旁听庭审,旁听后还设置庭后评议环节,由相关审判人员对庭审进行评议,特别对其中显现出的行政机关执法行为问题与行政机关人员交流,让其对纠纷产生的原因有更为透彻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2020年7月,深圳市领导干部在行政审判中心旁听庭审
将司法裁判规则转化为执法标准
除了面向行政机关的旁听庭审和参观活动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及普法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一系列机制也是发挥行政审判法治宣传职能的重要手段。
在深圳,两级法院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的应诉原则,对确有必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发出出庭通知,对个别行政机关未应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未出庭的如实记录通报。按照法律规定和法治政府考核要求,向市政府通报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出庭等情况。2019年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总体良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增多,共计出庭397人次,出庭比例为16.2%;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案件84人次(含系列案及多次出庭情况),同比增长88.9%.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是抓住“关键少数”普法宣传的重要手段,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其中对行政法治形成直观认识,相较其他普法方式而言具有不可替代性,而这一制度目前也已实现常态化。
除了“引进来”,还有“走出去”。在面向行政机关的普法讲座方面,2019年,深圳两级法院派员到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讲评和讲座。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盐田法院与行政机关座谈交流113次,开展授课讲座62次,受益行政执法人员高达7000人次。
这些活动有利于把行政审判的规则转化为行政执法的标准,用裁判标准去指导行政执法实践,更好发挥司法作用。让行政审判除了解决个案之外,还通过明确的裁判标准进一步预防行政纠纷。
将司法裁判规则有效转化为执法标准,深圳法院还进一步推进制度化建设。今年7月,深圳中院和作为市政府代表的深圳市司法局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签订《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备忘录》,其中提到,双方将健全司法审查定期通报机制,健全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的示范作用。
深圳两级法院从2018年开始联合发布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及十大典型行政诉讼案例,盐田法院向行政机关编发以案说法宣传册和《行政审判资讯参考》,多渠道多方式向行政机关发送典型案例、审判动态等,让行政机关更好地以司法视角把脉行政执法行为。
王惠奕表示,行政审判通过监督行政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法治水平的提升。从微观上,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撤销纠正,监督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从中观上,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促进制度建设和社会治理法治化;从宏观上,深圳法院通过一系列面向行政机关及市民的普法宣传,促进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有效提升,让法治文化真正浸润在社会中。(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