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佛山市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履职担当,坚持法治引领,下好改革“四步棋”,依法稳妥推进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目前,全市32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全部挂牌成立,各镇街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12-13个,向镇街下达1900多名行政执法编制,各区委依法治区办增加3名编制,基层综合执法协调统筹力量进一步增强。
一早谋划早部署深调研,想好改革“先手棋”,把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4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了专题工作座谈会,围绕我市镇街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讨论并达成基本共识,建立起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搭建起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四梁八柱”。自省公告出台以后,市司法局迅速带队到五区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培训工作,对上级有关文件进行了解读说明,及时掌握五区在事权梳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横向经验共享,以点成线、形成合力,进一步将各区做法提升整合,推动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4月28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座谈会。
△镇街综合执法改革(8月高明调研)
二高标准严要求立机制,下好改革“关键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高位推动。
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全会指出,要把“强市、活区、实镇”与机构改革有机衔接,理顺市、区、镇街事权关系,逐步构建起科学规范、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市、区、镇街职能体系。省政府公告出台后,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遵照办,抓紧办”。
市司法局立即会同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组建镇街综合执法改革部门协作机制,及时代市政府草拟《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目录依法启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并正式印发,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市、区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推动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三强指引同推进抓落实,走好改革“关键棋”,以点带面梳理下放事项目录。
在镇街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目录梳理推进过程中,我市强化典型示范带动,及时总结提炼目录梳理经验并在全市范围推广复制。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审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对市直各部门审查工作提出明确指引,加强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
四重实效促规范谋突破,出好改革“制胜棋”,依法规范审查下放事项目录。
为提高行政执法权下放的科学性、精准性,提高审查质量,把好最后公示公告关。市司法局于12月2日组织召开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进一步明确,在坚持应放尽放、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下,要从有利于佛山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出发,充分考虑各区和镇街的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会议重点研究市区存在异议的事项,为市政府审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把好合法关、合理关,依法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2月2日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协调会会议现场。
(佛山司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