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也是发展动能。当前,在广大农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第一反应,纠纷调解、矛盾化解便捷高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触手可及……多措并举下,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广东各地涌现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治乡村如何建?
建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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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由乱到治实现大发展
清理4.7亿元烂账,“领头羊”真切感受到法律威严“刚回来就被抓了。”龙津村现任村党委书记冯耀泉回忆,1999年他临危受命返乡工作,刚变更为村集体公司的法人代表,还没上任村支书,就因村里转制厂企债务连带责任,法院强制执行未果,被带到法院接受调查。“真切感受到法律威严,再不重视法治就‘死’定了。”
返乡成为村集体的“领头羊”,这是南庄镇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大举措。冯耀泉、紫南村党委书记潘柱升等村干部,都是南庄镇政府多方运作,“三顾茅庐”请回来的能人。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已经颇有建树,回乡后却遇到了难题。
当时,南庄18个村子都自办企业,均因刚“洗脚上田”不懂经营导致负债累累。“我们龙津因合同不规范、经营无序等,连年亏损,引发的债务官司高达几十宗,负债4.7亿元。”冯耀泉说,村子既要还债又要发展,我懂经营却不懂法律,隔行如隔山,亟需法律专业人才支持。
自此,龙津村聘请了法律顾问,以法治为指挥棒,对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全新谋划,并花费10年时间清理了4.7亿元的烂账,把村集体经济拉出泥潭。紫南村随后也按照相同的路径,解决了同样的难题。
潮州“八项行动”下活法治乡村建设“一盘棋”
下好“法治惠民”棋,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以建设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乡村。2020年9月上旬全面建成89个法治乡村建设先行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一制作标识规范,实现服务内容公开上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基础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司法所、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以法治乡村建设先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平台,全面提升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能力和水平。
截至9月底,潮州全市共发放法律便民联系卡2250份,组织法律咨询活动50场次,发放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宣传资料30000多份,受众15000多人次;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主动向村“两委”干部和村民推送法律知识600多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3次,调解案件57宗,调解成功率100%;将89个法治乡村建设先行点共82名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攻坚范围,共开展监管、教育、帮扶1000多次,开展远程教育80多场次,实地走访50多场次。
惠州探索“一村一法律顾问”10年,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万多宗
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进村来“吃过不懂法的亏”的田头村,尝到了懂法用法的甜头
时隔多年,曾兆雄仍然心有余悸。
2006年,曾兆雄时任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党支部书记。彼时,一村民小组将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厂房,租给了一家外地企业。合同租期原本5年,没承想,3年刚过,老板突然跑路,撇下几名未拿到工资的工人,让村民小组束手无策。
“当年不懂法,合同签得很马虎,老板违约了怎么办?怎么到法院起诉?一时没了主意。”曾兆雄说,老板联系不上,后来厂房闲置大半年,租金打了水漂不说,几名工人追讨欠薪,村民小组只得先行垫付。
像田头村一样,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在惠州农村,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事项不断增加,不少村民拓宽了财产性收入来源,尝到甜头,但也走过弯路。“吃得最多的亏,是不懂法的亏。”曾兆雄坦言。
“因为不懂法,一不小心就容易出错,造成损失,对不起乡亲啊!”2009年,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君安常到田头村参加惠州市司法局举办的送法下乡活动,曾兆雄总要诉说不懂法之苦,邀请钟律师多到村里来。
当年11月,经惠阳区相关部门牵线,钟君安和田头村签约,担任该村法律顾问,定期进村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这一试,让田头村尝到了甜头。
田头村两个相邻村民小组,曾因交界处一块土地的权属引发纠纷,争执难解。“村两委在这件事上左右为难,怕一碗水端不平。”曾兆雄为此头疼。
受聘成为村法律顾问,钟君安就直奔问题去。
“首先征求你们的意见,是否同意我介入协调?”村委会会议室里,坐着两个村民小组的代表,气氛凝重,钟君安不紧不慢地说道。见是常来村里讲法律知识的钟律师,大家点头同意。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你们双方都说土地是自己的,能拿得出土地使用证吗?”由于历史原因,双方均未持有土地使用证,于是都没吭声。钟君安看到“法律牌”发挥了作用,又接着打出了“感情牌”:“大家都在一个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是要以和为贵、互相谦让。”最后,采纳钟君安建议,双方按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针对乡村法律纠纷增多的现实情况,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和村民法治意识提升需求,2010年10月,惠阳区在20个行政村试点,设立村法律顾问——村法制副主任。
“为村居聘请法律顾问,源自基层的自发探索,经过试点、推广,如今已成为惠州市推进依法治村的有力抓手。”惠州市司法局局长潘如新表示,2011年以来,惠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村法制副主任制度,明确功能定位、工作职责,分批分阶段推行到所有村居。
“‘法制副主任’是按法律专业性和公益性原则招募并组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当时命名为‘法制副主任’,主要是为了体现服务性,便于村干部、村民理解,方便他们开展工作,并非真正担任村委会副主任——他们不参与村居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不干涉村居日常事务。”潘如新解释道。
惠州市还明确提出,法制副主任每月至少抽出8小时到驻点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一年内不少于12个工作日,平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提供咨询。为此,财政出资,给予每名法制副主任每年1万元补贴。
清远市司法局开展“法治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建立,不断提升服务便捷化水平清远市共建立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6个乡镇(街道、林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2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其中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4个和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47个。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努力建设“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全业务全时空的立体化法律服务网络,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业务受理点持续下移,更加便利群众。推进在清远市清新区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在田间地头现场办公解决争议问题。
肇庆:精准+实效!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76名法律顾问进驻,100%全覆盖目前,肇庆市司法局已组织276名法律顾问驻点全市1551个自然村(社区),覆盖面达100%.建成40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84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成为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沿阵地”。
村居法律顾问的进驻,为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减少村庄不稳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广宁县木格镇新寨村外嫁女要求分配合法耕地和合法宅基地返娘家建房的纠纷案件,新寨村认为外嫁女已嫁出去,不属于本村村民,不予分配,当事人及其家人极力反对。
驻村法律顾问梁雄坚在进村服务时,接到村委会请求参与调解纠纷,结合该村开展的村规民约专项服务,认为新寨村涉及损害外嫁女的利益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建议对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和村民待遇给与认定。通过多次调解,当事人与村民小组最终达成了共识,同意其在新寨村建房。
梁雄坚以此案为例,对木格镇7个村委会的村规民约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进一步规范了当地的村规民约。
2019年1至7月,肇庆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实现法律服务12740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9373人次、开展法治宣传2533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06份、参与人民调解85件、办理法律援助31件,其他法律服务事项412件。
汕尾市司法局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基层农村开展普法宣传
由汕尾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办、市团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创园办、市创森办、市创生办等单位主办的2020年汕尾市科技进步活动月启动仪式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陆河县水唇镇墩塘村举行。
汕尾市司法局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筑牢汕尾法治宣传阵地。
在活动现场派发基层干部法治教育读本《送法下乡》及《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吸引了当地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发挥法律服务职能,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当地群众提供答疑解惑平台,引导当地群众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维解决基层矛盾。
(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