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清远清城区检察院在依法合理适用不起诉权的同时,通过分领域沟通、融合创新等方式提升工作效能,积极督促有关机关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实现行刑衔接闭环管理。共对不起诉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149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139人。
积极探索“刑事+行政+公益”反向衔接模式 助推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综合治理
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横向联动,形成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执法司法合力。
如在办理陈某华等3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过程中,通过“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渔政部门部署专项打击行动,最终成功收网。清城区检察院经过全面审查后,对其中28人提起了公诉、2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农业农村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堵塞漏洞,并要求对2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和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该案例入选2023年最高检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清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在刑事办案中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2018年以来累计督促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投放鱼苗13万余尾,实现生态效果和司法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高效协作模式 形成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合力
积极发挥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优势,主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执行,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把检察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联合市院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就知识产权不起诉案件与刑事行政案件衔接召开专题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
针对清城辖区以外县区移送的知识产权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问题,创新协作模式,联合知识产权不起诉案件对应检察院共同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检察意见书》,形成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闭环。2023年以来,清城区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的2件4人分别向清新区、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通过数字式“类案监督” 创新轻罪非罪化处理有效衔接模式
灵活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思维,打造大数据监督模型,挖掘案件线索,加强督促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的依法处罚。如构建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碰撞比对相关数据、复核已制发《检察意见书》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发现尚未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84条,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达到警示教育与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