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综合治理中心,群众于女士计划就欠债不还的问题咨询打官司流程。与往日不同的是,这次接待她的是区法院派驻的工作人员。在认真聆听于女士的诉求后,工作人员向她详细讲解了诉讼流程,并指引她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月28日,笔者从三坑镇获悉,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三坑镇持续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探索通过多元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举措,坚持和践行“枫桥经验”,逐步建立起了镇综合治理中心“吹哨”、区直单位“报到”的“吹哨报到机制”。目前,该机制协调了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共4个区直单位,它们根据三坑镇业务需求,定期或不定期派驻业务骨干到镇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办公,为群众提供咨询、化解矛盾等便民服务。
“吹哨报到机制”启动运作首日,以上4个单位的业务人员准点进驻三坑镇综合治理中心,现场接待来访群众,为群众解疑答惑。在接访现场,不少群众向派驻人员咨询了村集体鱼塘租金拖欠问题、外嫁女权益问题、山坟纠纷、工程纠纷等的解决途径和处理办法。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三坑镇综合治理中心按照内容归口进行受理并分流业务,接收业务的区派驻人员详细了解情况,逐一给予解答,同时还向来访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此外,对于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镇综合治理中心则将业务分流给所属的镇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跟踪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群众。
当天上午,区直单位业务员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人次、心理咨询服务1人次,受到群众欢迎和点赞。来访群众于女士办理完业务后竖起了大拇指,她说:“工作人员讲解得很详细,我听得很明白,能够派这么多专业人员来这里办公,对我们来说是好事,因为可以得到很具体详细的解决方法。”
依托该机制,三坑镇与区直单位间建立了人员、信息、服务互联互通高效机制,区直单位专业骨干进驻让多元共治运作更为顺畅,将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这是三坑镇继探索建立跨市“1+6+N”体系的又一次积极探索。2023年,跨市建立“1+6+N”体系“枫桥经验”三坑样板斩获第十届“粤治-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创新类别优秀案例,充分展现了三坑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创新能力。为进一步贯彻推进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去年年底,三坑镇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提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坑、法治三坑,并且明确了吹哨报到机制、分流交办机制、会商研判机制、监测预警机制、评价督导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目前初步建立起来的镇综合治理中心吹哨、区直单位报到的“吹哨报到机制”正是三坑镇运用“1+6+N”体系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接下来,三坑镇将按照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充分协调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派驻人员力量到镇综合治理中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推动多单位、多部门“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将“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台阶,全力护航“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