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了,出行就方便了,我的心也宽敞了”,申请执行人朱某甲对执行干警说道。近日,河源市龙川县人民法院在龙母派出所、龙母镇小庙村村委会的协助下,强制执行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案件,还申请执行人一条通畅的道路。
案情回顾
朱某甲与朱某乙、朱某丙是兄弟关系。朱某甲因出入通行道路的土地权属问题与朱某乙、朱某丙发生争议。2022年12月,朱某乙、朱某丙在朱某甲通行道路路口处翻挖、堆放土石,堵塞道路,导致朱某甲无法正常通行。双方的纠纷经当地村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协调未果。2023年2月,原告朱某甲向龙川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朱某乙、朱某丙清除堵塞在道路中的障碍物。因调解不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某乙、朱某丙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除案涉道路上的障碍物,恢复道路畅通。
判决生效后,朱某乙、朱某丙未主动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朱某甲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工作并督促其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为亲兄弟,有执行和解的可能性,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能够协商解决纠纷,但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和解工作没有取得进展。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前,执行法官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对该案执行的人员分工、车辆配置、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执行法官提前与龙母派出所、龙母镇小庙村村委会联系,为强制执行做了充足准备。
执行现场
4月25日上午,龙川法院18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冒雨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在龙母派出所及龙母镇小庙村村委会的协助下,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18名执行干警分成3个执行小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执行法官在大雨中现场指挥施工人员利用铲车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经过1个多小时的努力,顺利清除了案涉道路上的障碍物,恢复通行道路,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问题。
本次强制执行圆满完成,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接下来,龙川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捍卫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