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序的涉企行政执法,不仅能推动企业健康发展,还能有效促进市场活力释放,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中山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无事不扰、限权慎罚、智慧赋能,积极探索完善“综合查一次”、“观察期”、非现场执法等创新做法,不断提升执法效果和执法监管效能,努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7月9日,中山市板芙镇应急管理局结合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局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各部门根据危化品生产企业“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以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监管事项的系统性整合与高效统筹,切实减少了检查频次,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提升了危化品领域监管效能。”应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切实解决部门间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监管盲区”等现实问题,近年来,中山市以“统一谋划、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精准高效”为原则,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查一次”,推动行政执法从“全覆盖”到“精细化”。2025年以来,全市联合检查800余次,入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明显,让行政执法“瘦身提质”,为企业发展“减负提速”。
包容监管,拓宽企业容错空间
近期,横栏镇执法人员依法对中山市某灯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该公司正在从事灯饰配件生产,燃天然气熔炉、铝锭熔融工序、模具喷脱模剂工序和压铸工序均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备,废气经处理后对外排放。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该公司相关证照,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齐全,但不能出示竣工验收资料。该公司涉嫌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该公司适用观察期制度,执法人员送达《执法观察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3个月内完成整改。在责改期限内,该公司提交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报告》《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最终依法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柔性执法为企业注入发展活力。中山市以“包容监管”为突破口,实施执法“观察期”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从“重管理”向“优服务”转型,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温度。截至目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8个领域公布实施200余个减免罚事项,2025年以来,全市办理减免罚案件5万余宗。
智慧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当时我们正是在市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发现的数据异常,迅速排查锁定了这家铜业公司,并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规范化排放口的废水中总铜和总锌超标,雨水排放口及厂房周边下水道同样存在总铜超标现象。”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工作人员介绍的这起某铜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案,案件初始线索便来源于非现场监管。此案件中,涉事企业犯污染环境罪、罚款500万元,同时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共362.61万元,该案还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中山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监控展示截图。
随着数字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近年来,中山深化智能执法模式,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非现场监管”系统,积极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发挥“大数据”智慧管理效能,破解“人少事多”“传统执法方式效率低下”“干扰企业生产”等环境监管执法难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烟草专卖领域,通过烟草零售户“大数据”地图,准确查找零售户经营位置、查看零售户经营信息,实现零售户现场检查实时拍照记录和守法经营情况在线登记;
在生态环境领域,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数据超标或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实行“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处理”三级督办;
在城市管理领域,通过视频智能识别技术,全天候自动识别和采集流动商贩、出店经营、暴露垃圾等违法行为,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自动、快速、准确地采集和上报城市管理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49个执法单位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累计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办理案件近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