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检察院召开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专项整治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斌出席会议并讲话。清远市检察院专项工作人员、清新区检察院、英德市检察院、佛冈县检察院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基层院。
会上,清新区检察院、英德市检察院、佛冈县检察院分别汇报了各地近年来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的相关工作情况。后参会人员对在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整治工作中,就如何加强行刑衔接、环境损害鉴定、公益诉讼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非法开采稀土矿刑事案件的办理和法律适用提供了有效的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紧紧把握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整治工作的正确方向,聚焦业务数据、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办案实效、抓住重点和关键,能动履行职责,将工作做深、做实。针对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精准打击犯罪,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涉嫌非法开采稀土资源的刑事案件;要主动介入非法开采稀土资源的重大疑难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规范化,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促使犯罪嫌疑人修复遭受破坏的周边生态环境或赔偿损失。
二是大数据赋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构建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的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赋能检察,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找出异常点、监督点;要善于利用数据进行整合与分析,进一步掌握稀土开采的实时动态,及时发现非法开采的线索;要运用先进技术辅助监督,使用无人机、激光雷达扫描、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对疑似非法开采区域进行空中监测和地面核查。
三是坚持“从严打击、快捕快诉”的原则。在证据方面,对于证据确凿的非法开采行为,快速进入捕诉程序,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漏捕漏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同案犯,注重全链条打击;在量刑方面,对于组织者、投资者,再犯、累犯等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在办案质效方面,要确保办案质量。
四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一方面,要积极与公安、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既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关重点深挖开采端、销售端,及时甄别、冻结涉案财产;又要加强公检法沟通协作,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要及时研讨分析,形成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违法犯罪的合力;另一方面,要深入分析开采稀土矿的案发原因和特点,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等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与犯罪预防。
五是开展多渠道法律宣传。积极开展稀土资源保护宣传活动,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结合非法开采稀土资源案件频发的地区,就稀土资源的重要性、非法开采稀土资源行为的危害以及违法犯罪后果进行实地宣传;走访稀土资源加工企业,倡导企业合规经营,采购正规来源的稀土原料;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编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普法文章,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保护稀土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