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中,梅州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民呼我为”“接诉即办”,建立基层治理“每月一题”工作机制,构建“源头止诉、有诉即应、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格局。
目前,当地已选取并有序推进“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梅州城区大树遮光、枯枝掉落、病虫害扰民问题”“异地就医人员医保备案、报销等问题”等主题的治理工作,着力把风险和问题矛盾化解在前端,社会反响良好。
收集民生诉求,靶向式筛选治理主题。梅州综合“粤平安”云平台、12345热线等民生大数据,分析研判群众诉求,筛选出高频共性问题或季节性、周期性高发问题,提出应当纳入每月一题的治理主题建议。
当地建立“1+4+N”会商机制,由市委基层治理办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信访局、市电视台4个单位固定参与,根据当月拟确定的治理主题增加相应职能部门,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提交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题。
梅州加大力度对群众诉求较集中的消费维权、污染防治、道路管理、劳动纠纷、城乡规划等方面约11.2万条诉求数据的分析筛选和会商研判,及时收集社会民生、营商环境中的“弱信号”和“强触点”,精准筛选确定一批“小切口、大变化”的治理主题,实现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所难。
紧扣诉求难题,派单式压实工作责任。每月治理主题确定后,由市委基层治理办统筹任务分派,对权责明确、管辖清晰的,直接派单给市直相关部门;对涉及多部门、职权交叉的,根据职责职权派单至主责部门或县(市、区)办理,并明确办理期限。
主责部门或属地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县(市、区)分管领导担任专班负责人,相关配合部门指定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与。
主责部门或属地负责制定解决方案、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清单“一方案三清单”,明确目标、厘清责任、细化分工,相关配合部门积极认领任务,压茬推进问题解决。
围绕治理主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等牵头单位制定“一方案三清单”,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推进治理,推动发现并整治各领域、各行业突出问题393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776个,落实“送考下乡”139场、实施道路微改造127处,完善行业规范95项,推出便民服务措施34条,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一批便民利民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加强建章立制,跟踪式推进解决诉求。当地建立定期研判机制,由分管市领导加强督促,采取进度报告、专题调度、现场办公等形式,推动问题加快解决。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市委基层治理办定期调度问题解决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事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建立主动治理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市委基层治理办通过会商机制,根据问题产生根源和解决问题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城市建设、公共服务、交通管理、住房、教育等问题进行共性研究,举一反三抓好类似问题和事项的解决,优化职责体系,加强政策研究,统筹做好有关文件、政策、机制“废、改、立”工作,完善基层治理各项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