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诉讼”是指法院在处理涉众型案件的过程中,选取代表性案件予以先期审理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例的引领作用,高效处理系列类案的民事诉讼形式。示范诉讼的推行,能够帮助当事人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理性选择解纷手段,有效提高司法机关化解群体纠纷的效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上半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行示范诉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在广州中院的指导下,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大速裁中心大胆先行,积极探索示范诉讼审判模式,于近日高效调撤了近300件劳动争议系列案,调撤率高达91%.该批系列案是广州法院适用示范诉讼机制以来第一批大批量化解的案件。番禺法院探索以示范性诉讼引领、带动类案以非诉方式实体化解,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为广州两级法院繁简分流改革提供了番禺样本。
基本案情
今年3月份以来,陆续有员工到番禺法院起诉,请求番禺旭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而番禺旭某公司也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为由,向番禺法院起诉部分员工。据统计,以公司为被告的劳动纠纷系列案有257件,以员工为被告的劳动纠纷系列案有70件,该批系列案共计327件。
番禺法院法官正在清点327件案件卷宗
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劳动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番禺法院民一庭在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决策,并组织召开法官会议,对案件审理思路进行讨论。经讨论,为保证案件质效,决定由一名承办人—向丹丹法官牵头处理。向丹丹法官在第一时间阅卷并查看仲裁裁决、仲裁庭审笔录,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背景、事实、争议焦点,梳理劳动者信息、诉求、证据材料及案件适用程序。
鉴于该批案件用人单位一致,且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等基本一致,为促成批量案件“一揽子”解决,经办法官有针对性地制定着纠纷解决方案。考虑到公司对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并无异议,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经办法官决定尝试通过调解来化解纠纷。然而,调解工作在启动初期,因公司与员工诉讼预期目标差距较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亮点之一:示范诉讼,先行先试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了解到,公司涉及多宗执行案件,公司资产随时可能被执行分配,劳动者的诉求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为有效化解纠纷,保证案件处理效果,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推动案件调解进程,经办法官决定采用“示范诉讼”的方式审理该批案件。
经办法官从该批327件系列案中选取4件较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首案先行先试,力争以示范诉讼带动其他案件解决。4件案件经过审查证据、梳理争议、全面客观查明事实,以及两次法官会议讨论后,最终判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首案判决生效。
亮点之二:科技助力,便民利民
经办法官充分发挥广州微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以及社交媒体平台功能,利用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同双方当事人同步跟进、沟通,并通过组建微信群,与劳动者在线上及时沟通交流,协商调解方案,提升调解效率。因番禺旭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处日本且工作繁忙,联系较为困难,经办法官每天至少一通电话与公司联系,实时跟踪最新进展。经每天的沟通跟进,公司表示尊重法院首案判决,愿意配合法院协商解决争议。最终,在经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作出让步,参与调解。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经办法官决定进行线上远程调解,借助智慧法院线上庭审平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实现诉讼目的。因该批系列案案件数量大,该举措,在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的同时,助力劳动者更有效的参与到案件调解中,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诉讼权利。此外,也解决了公司诉讼代理人因疫情原因被隔离、以及庭审时间冲突等问题。
示范效应凸显,纠纷成功化解
有了示范案件判决在前,双方当事人对纠纷判决结果有了预判。经办法官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积极促成调解,在与当事人沟通联系中,经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通过换位思考,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着想,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一方面,从情感因素方面切入,在理解公司困境的情况下,向公司阐明劳动者的不易,公司给予适当补偿的合理性等。另一方面,向劳动者说明公司目前的资产现状及经营困境,希望劳动者配合,就参与调解的劳动者名单在双方之间进行协调。
2021年6月至7月,双方陆续达成调解协议。其中,287件案完成线上远程调解,另有部分公告案公司也向法院申请撤诉。最后,该批327件系列案成功调撤298件,调撤率达91%。番禺法院通过示范性诉讼案件裁判结果的示范意义和判决效力的扩张性,成功化解该批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肯定。
下一步,番禺法院将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探索示范诉讼纠纷案件审理新模式,以“简”程序提效率,以“精”审理优质效,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强化诉源治理的多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一案精判,多案共赢”。
(广州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