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化之年、关键之年,也是治本之年。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推出多项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
佛山市三水法院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
据了解,自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两年多以来,三水区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1.09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49亿元,其中今年1—4月份办理执行案件187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0.92亿元。
▶▷团队协作为攻坚打造集体智慧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这句话形象总结了三水法院执行局,利用团队化的运作,为攻坚“执行难”这场硬仗打造集体智慧,告别了以往在执行工作中“单打独斗”所带来的窘境。
自2012年起,三水法院便开始对执行工作机制进行改革,依托现有人员对执行队伍进行了重构。按照“1名主执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了六个执行团队。由主执法官统筹协调团队内的执行工作,并出台《执行人员分类职责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团队内主执法官、执行员和书记员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决策,形成合力。
同时,三水法院还推行扁平化、集约化管理,只保留“局长、主执法官、执行人员”三个层级,减少审批流程,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办案周期平均缩短了近30%。
2016年,三水法院执行局各团队办案数量均超过760件,执行案件结收案比达101.67%,居全市法院之首。
今年2月,三水法院出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将六个执行团队细分为1个综合组、2个简易组、3个繁案组。实行了“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新模式,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进一步释放执行人员的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以应对未来越来越大的案件压力。
▶▷穷尽措施为执行提供强力后盾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公园的大型户外显示屏和公交车上,会经常看到滚动播放“老赖”的个人信息。这也是三水法院在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的“手段”之一。
“自从我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后,每天都有人找我讨债,让我每日睡不好觉。”刚刚经历噩梦般躲债生活的黎某来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裁判文书义务,“我再也不当老赖了。”
除了户外曝光,三水法院还会动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个“大杀器”,从生产经营、银行借贷、交通出行、出入境等予以极大限制。对于情节恶劣的,将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乃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我们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高压态势,维护司法权威。”三水法院副院长蔡学锋表示,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三水法院将穷尽一切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据悉,三水法院近两年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5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1563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户外显示屏和公交车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456人,最终有11人迫于曝光压力主动履行了债务,涉及金额80余万元。
在三水特有的城乡结合社会结构下,每年涉及农村被执行人分红款、征地款等款项划扣的案件,都占据了相当的比例。但因部分村委村务管理混乱,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个别村民的法律素养较低,导致法院难以查清涉及农村被执行人的真实财产情况,甚至出现个别村委对法院执行工作不配合、妨碍等行为。
“人难找,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事项难办,是涉村执行案件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蔡学锋透露,针对这种现象,三水法院对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落实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实施司法拘留等措施,督促协助执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为明晰涉村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三水法院自2015年底开始建立各村委分红款登记制度,至今登记在册的涉村被执行人已达914人次。三水法院还与三水农信社达成协议,对各村分红款集中存放账户免缴手续费,减轻村委负担,引导相关村委配合执行工作。
▶▷灵活执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当中,往往会涉及企业员工、债权人、债务人、抵押人等多个方面,从而引申出一系列案件,导致涉企案件多为系列案,标的额普遍较大,执行起来往往较为棘手。
“在处理这类涉企案件时,我们会注意对被执行企业区别对待。”蔡学锋表示,对确因经济形势影响而一时难以履行的企业,三水法院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灵活运用以物抵债、融资方式引入投资、第三方担保与监管、不动产强制管理等执行措施,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此外,三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还注重对企业员工的保障,为工人争取最大权益。在2016年办理三水金彩工艺品有限公司的系列执行案时,三水法院在引入多方投资人接手无果后,成功引入金彩公司的厂房出租方接手公司机器设备和业务,使原金彩公司的65名工人成功收回其工资款项,其中还有20多人返回原厂房重新上班,恢复企业生产,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水法院还积极运用“执行转破产”措施,促进案件妥善处理。在2015年办理三水粤景运输公司系列案时,三水法院积极运用破产重整程序盘活企业资产,使公司在今年1月重新恢复正常运营,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照顾,原本受偿率为零的普通债权得到部分受偿,近70件相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该案也成为全省首宗“执行转破产”成功的案件,对今后类似案件起到标杆性的指导意义。
▶▷司法网拍创新处置模式 提高变现率
2016年5月27日,一宗名为“三水区金本顺发加油站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的标的物正在开拍。随着竞价不断上涨,原本志在必得的邓小姐经再三考虑,最终放弃竞价。该标的物引发了3万余次围观,经过280次激烈竞价,17次延时竞拍后,最终以高达1180万元成交,溢价790.19%,成为三水法院司法拍卖历史以来溢价率最高的一宗标的物。
“我还真没想到竞争会如此激烈。”有多年竞拍经验的邓小姐不由得感叹,“这在以前可是不能想象的”。
从2015年10月起,三水法院开始上线网络司法拍卖,并在佛山中院指导下,试点在全国具有首创性的网络拍卖事务外包机制,将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财产鉴定、评估、仓储等辅助性工作,委托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进行处置,以提高司法网拍效率与变现率。
此外,三水法院还大胆地将无形资产推向司法网拍平台,受到广大群众的热捧。广东省高院也将三水法院这一做法评价为全省司法网拍工作的一大亮点。如多次上线的某金融机构股金,至今累计成交金额已达289万元,其中最激烈的一次引发了8000余人关注,53人参与竞拍,经过15次延时竞拍,180次出价,最终以1.5万元,溢价418.69%成交。
据了解,截至2017年5月10日,三水法院在司法网拍平台共提交标的物405件,成交291件,成交金额3.5亿元,平均溢价率49.67%。
值得注意的是,三水法院的“法院+社会机构+网拍平台”这一涉诉资产处置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所吸纳,其中第七条的规定便是借鉴该模式。至此,涉诉资产处置的“佛山模式”最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并向全国涉诉资产处置领域推广。:(唐梦 李志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