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全国首个行政诉讼网络服务平台“法智云端”正式启动运行。“法智云端”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市中院)、盐田区人民法院与有关技术公司合作自主研发的、全国首个专门针对行政诉讼的服务平台,也是践行“大数据”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将行政审判与信息服务技术深度融合的探索。通过该平台,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实现网上立案、接受电子法律文书、查询案件流程信息,法官和法官助理可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
实际上,市中院在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已经走在前列。2014年4月,市中院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至今,通过持续稳定、保质保量的发布,在诉讼案件信息、司法改革、审判工作等方面,成为市民群众获取法院工作信息的有效选择,粉丝量稳中有增。
例如,2017年7月20日市中院微信号推送内容《看,我们的行政审判白皮书》,详解2016年全年深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到,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方面,司法机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更早前,6月13日推送的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基层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采取的举措及成效,也获得不少网友点赞。此外,4月7日推送的深圳法院选调公务员信息,阅读量达“10万+”。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法院的多项工作——— 市中院微信公众号也有推送,如破产案件重整、“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等,更是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以“福昌电子”等公司案件为代表的破产重整工作中,市中院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
市中院破产重整工作 获最高法肯定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调结构成为当前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之一,如何在清理僵尸企业的同时,对于有发展希望、有存续价值的困境企业实施拯救,成为一个审判热点。最高人民法院也多次强调“清理与拯救并重,要当好困境企业的医院”。
市中院一直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积极推动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规范办案流程,构建符合市场经济格局的重整审理机制,主动落实“尽可能多的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政策目标。自2007年新破产法施行以来,深圳法院共审理各类重整案件43宗,包括上市公司,以及福昌电子等房地产公司,实现债权清偿127.8亿元,安置员工1万余人,保留就业岗位7727个,实现国家税收3.39亿元,使31万余名股东的利益得到保全。
以“福昌电子”破产重振案件为例,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昌电子”),曾经年产值在10亿元左右,聘用员工近4000人,该公司因故突然倒掉后,为赢得重整时间,市中院决定以预重整方式审理此案,通过随机摇珠程序选出管理人进场重整。管理人一方面厘清福昌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另一方面组成生产自救小组,在龙岗区政府的协调下,福昌公司恢复了水电,厂房也得以继续租赁,同时,市中院批准了“重整期间引入专业团队承担经营管理”的方案。最终经过多方协调,福昌公司被另一公司接手。破产重整工作圆满完成。
破解重整难题 市中院推多项创新举措
破产重整案件没有成熟经验可循,市中院在审理中坚持依法审判,创新审判方式,探索审判规律,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破产重整审理模式,在破解重整难题方面也取得多项创新。如创新审判理念,坚持把社会利益置于首位,兼顾多重利益平衡;创新重整模式,探索“预重整”审理模式,在正式受理案件前指定管理人提前介入企业拯救,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案件做好铺垫。
此外,市中院还创新重组方遴选方式,充分运用最高法院的重整平台,发布企业相关信息,吸引重组方发现企业价值;创新债权受偿模式,在现金分配之外,积极探索债转股清偿方式;创新“优势互补”审判方式,打通不同个案间的“隔墙”,整合壳资源与实体经济资源;创新重整案件管理模式,根据重整公司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管理模式;创新集团公司整体重整模式,对于关联公司进行程序合并,确保一次性解决“母子公司”债务问题。
在破产案件重整工作中,市中院同样注重以制度促公正
从而确保程序规范。其一是规范程序运行,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让法官办案有章可循;其二是规范管理人行为,制定了《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等一系制度,同时明确管理人日常工作程序,并对管理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其三是规范强制批准的适用。坚持严格审查,慎用强制批准,要求符合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企业运营价值最大化、相关权益主体平衡保护等原则。
破解“案多人少”审判压力 深圳法院全面试行“繁简分流”
在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方面,深圳市、区两级法院于2016年6月开始,全面试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存在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深圳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不小,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8.6万件,2016年仍继续大幅上升;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高效司法的需求愈发迫切,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希望尽快拿到裁判结果、尽快实现合法权益。
而破解这些难题,必须在办案机制上想办法找出路。市中院通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发现建立与繁、简案件特点相适应,科学合理的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审判机制是改革的方向,是破解这道难题的金钥匙。2015年,市中院对繁简分流改革进行专题调研,2016年初成立繁简分流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1个指导意见、5个工作规程和33个操作细则,确保了改革顺利实施。
具体而言,市中院施行全口径全层级分流,在全市两级法院、各业务领域等,区分简单、普通、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法官、业务庭普通法官、院庭长审理,实行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另外,为避免简单案件一审快二审慢的问题,市中院开发了速裁案件管理系统,速裁案件电子档案自动生成,上诉案件通过系统自动流转并进行特殊标识。
在执行案件纵向分流,立足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和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对执行案件进行“漏斗式”过滤,立案时全部交由快执团队先行“五查”,进行首次分流,再根据财产变现周期长短和难易程度,进行二次分流。此外,深圳法院还实行专业化团队集中办理,市中院和福田、罗湖等4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速裁庭,其他法院成立速裁中心,在人力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配齐配强速裁快执团队。
新媒体
“纵贯线”
●2017年6月28日至29日“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显著
深圳法院被评“全国示范法院”
深圳市两级法院全面试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后,办案质效大幅提高,深圳法院司法办案取得“两增两升”的效果:2016年,全市法院结案277631件,同比增长23.7%;法官人均结案283件,同比增长30.4%;一审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各基层法院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上诉案件不断减少,仅今年1月至5月,市中院新收二审案件同比下降8 .83%;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速裁案件综合结案周期平均42.5天。基层法院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10天左右。
6月28日至29日,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召开,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是广东省法院唯一入选的中级法院,同时深圳市基层法院也一并入选为示范法院。
公号爆文
2014年4月认证开通。2017年4月7日,《深圳法院面向全国选调90名公务员,机会难得,不要错过》,阅读量超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