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深圳金融法庭在前海揭牌成立,两法庭分别办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不服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的上诉案件。
深圳中院是全国法院中较早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化改革的法院之一,设立知识产权、金融案件审判专门法庭有利于发挥司法在服务科技创新和保障金融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深圳已成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优选地
根据深圳中院提供的数据,去年深圳全市法院一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887件,同比上升63.2%,占全省二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今年以来,深圳全市法院金融纠纷案件是去年同期的两倍,截至11月底共受理一审金融纠纷案件23639件。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案件基数大、增长快。
深圳是全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发明专利密度达80.09件/万人,远超全国平均水平7.98件/万人;2016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近两万件,约占全国的一半……创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深圳已成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优选地。“在存在争议连接点众多、管辖权竞合的情况下,不少境内外当事人倾向选择深圳法院作为争议解决平台,甚至为了能够在深圳提起诉讼而创制连接点,例如原、被告双方都不在深圳,却将网购收货地放在深圳。”今年4月发布的深圳法院2016年度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显示,2016年各方当事人住所均不在深圳,却选择在深圳法院起诉的案件仅市中院就受理超过300件。
深圳也是国内金融企业门类最全、机构最多的城市之一。2016年深圳证券公司营收规模居全国首位,金融业资产规模居全国第三,新兴金融业态蓬勃发展,各类金融纠纷多发、易发,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要求更高,金融业发展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
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梁增昌表示,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深圳金融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在服务科技创新和保障金融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是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知识产权、金融审判工作专业性要求高、审理难度大,普通法院、法官在数量和专业水平上都难以适应,特别是涉及专利技术、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金融创新所产生的诸多新型金融纠纷、涉众型金融案件,不断给审判工作带来更大压力。设立知识产权、金融案件审判专门法庭是确保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的实际需要。”
践行知识产权“快保护”“严保护”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分别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和金融案件。12月21日,深圳市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深圳金融法庭,两个法庭各设置1个司法行政机构(即综合办公室),选址前海合作区,临时办公办案场所位于前海企业公馆。
深圳法院是全国法院中较早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化改革的法院之一。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两个法庭建设作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管理体制、审判机制、工作机制等方面全方位探索,建立一套契合知识产权和金融纠纷特点、符合知识产权和金融审判规律、融合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审判机制和工作机制。
“作为创新公司,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尤为迫切。”大疆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王晓丹表示,一般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流程需要1年以上时间,对企业而言即使获得有利的判决结果,也可能错失保护的最佳时机。“在深圳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处理相关纠纷,有望加快诉讼流程,让我们获得更为及时的判决与保护。”
对此,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提出了“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的思路,快保护就是要以最快的速度给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该庭将积极开展庭审改革,提升庭审质效,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互联网+”,实现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判。
■办理范畴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
深圳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深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等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深圳市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垄断行政案件;不服深圳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深圳金融法庭
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不服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的上诉案件。
具体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证券纠纷、票据纠纷、期货交易纠纷、信托纠纷、典当纠纷、保理纠纷等民商事金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