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上半年,佛山两级法院新收案件72264件,办结66919件,同比分别上升了13.7%和30.2%,结收比达92.6%,位居全省第一。
佛山中院是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较早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法院。在充分保障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独立裁判权的同时,处理好“赋权”与监督的关系,实现放权不放任,案件质效大幅提升。2015年,佛山中院办结案件数较改革前增长了三成,一审案件发改率、信访投诉率等质量指标一直保持低位。
为了避免在审判监督管理过程中内部行政权对审判工作的不当干预,佛山法院对审判监督和管理机制进行了重新构建,通过规范院庭长管理监督权限,彻底厘清“监督”和“干预”的区别。自2009年起,佛山两级法院就逐步建立了过问案件登记制度。
在法院内部审判资源配置方面,佛山中院按照“案件分类型、法官分层级”的思路,合理配置人力和审判资源,化解法官办案压力。根据法官资历深浅、业务水平高低,对法官的审理权限和范围进行划分,既要做到快审快结,又要做到确保办案质量。佛山中院规定,凡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等高层级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
佛山中院充分发挥了审判长联席会议、法官专业会议的咨询研讨职能和典型案例指引、案件质量评估的作用。今年上半年,佛山中院共召开审判长联席会议、法官专业会议113次,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每月公布法官审判质效指标情况。上半年,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85.05%,同比上升3.12个百分点,信访案件继续保持递减态势。
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以来,佛山法院内部挖潜,进一步扩大办案效率提升的空间,建立立审执衔接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实行执行案件的分流处理。据统计,佛山法院今年上半年执行案件结收比为86.68%,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