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而被公诉的刑事案件在深圳宝安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擅自转移被查封的财产并逃离深圳。最终,在宝安法院与宝安公安分局、宝安区检察院的联合出击下,吴某自首,随后被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
这不是因拒绝执行判决而被宝安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纲要》和广东省高院的工作要求,破解执行难这一顽疾,今年6月初,宝安法院开展了以“惩拒执、清积案”为主题的“2016年夏季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通过拓展信用惩戒措施和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让“老赖”无处可逃。《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1至10月,深圳宝安法院13个执行团队共执结案件12730件,人均结案数652.82件,执行到位款项达14.82亿元,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前移信用惩戒让“老赖”寸步难行
宝安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第一步是前移信用惩戒措施。据深圳宝安法院执行科负责人杨继周介绍,对于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该院会第一时间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杨继周表示:“一旦被被纳入失信名单,最直观的后果就是买不了飞机票,火车票。这对于个人,特别是需要经常出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来说,完全就是寸步难行的感觉。”
梁峰(化名)即是一例。梁峰是一家刚起步的高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一起货款纠纷中,法院判决其支付申请人近20万元。判决后,梁峰并未及时履行义务,本以为没多大的事,却不想,他因此被宝安法院纳入失信名单,一时间买不了火车票和飞机票。这给需要经常出差开展业务的梁峰将了一军。不多久,他就来到法院,主动缴纳了应当偿还的欠款。
杨继周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仅6月至8月期间,像梁峰这样,由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主动履行的案件就有57件。
“点穴式”惩罚特殊身份“老赖”
深圳某高校一副处长丁爱玲(化名)的丈夫投资失败,欠了申请人400多万元钱。今年8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丁爱玲与丈夫共同偿还了100多万,仍欠款300多万。由于丁爱玲与其丈夫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宝安法院也没有查询到其拥有其他财产,加上作为主要债务人的丁爱玲的丈夫一直拒不出面,在这种情况下,宝安法院向丁爱玲所在的学校发了一个通报,将其失信情况做了一个说明,并建议学校督促其及时还款。
之后,丁爱玲主动与宝安法院联系,表示自己愿意将自己每个月的工资预留生活费后,将剩余部分上缴给法院。“从9月份开始,她就一直按时将工资上交到了法院。上上周,她自己还来了一次法院,向我们表态一定会想办法将钱都还上。”宝安法院执行科负责人杨继周告诉记者。
丁爱玲只是宝安法院对具有特殊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点穴式”信用惩戒的人员之一。杨继周介绍,对如公务员、人大代表、律师、教师等等特殊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该院采取向其人事主管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函的方式,通报其失信情况,建议主管单位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或直接建议取消其评优评先、创业帮扶、积分入户、安居分房、出境旅游等资格,直至追究政纪党纪责任。在此次执行大会战专项活动中,宝安法院已对特殊群体司法建议或通报3件。
与公安、检察院联动追究“老赖”刑责
除了加强对拒执行为的信用惩戒之外,对于拒执行为情节恶劣的,宝安法院还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进行刑事追责。
今年6月28日,宝安法院与宝安区检察院、宝安公安分分局、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光明新区公安分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共同签署了《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协议书》,并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宝安法院执行科负责人杨继周表示,该通告一经发布,就引起社会各界了广泛的重视和关注。“这个公告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大的威慑力。好多人都打电话到法院来向我们咨询,都说要赶紧来还钱。”杨继周说,该院依法对拒执行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对于达不到公安立案要求的,宝安法院会引导申请执行人进行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宝安法院还专门出台《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程序指引》,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打击拒执行为。
在一起买卖房屋合同纠纷案中,宝安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黄某应在收到申请人李某剩余房款210万元之后,及时将相关房产交互给李某。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李某向宝安法院缴纳了购房剩余房款,但被执行人黄某既不领取房款,也不腾出房屋。宝安法院多次通知其履行判决义务,黄某都拒不执行。
对于黄某完全有能力交付房屋,却拒不交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宝安法院建议申请人李某通过刑事诉讼追究黄某刑事责任。今年10月11日,申请人李某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宝安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经开庭,黄某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随后迅速交付了涉案房产。
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已经是宝安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一把利器。据统计,宝安法院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以来,仅6-8月,通过以上执行措施,就迫使94名被执行人全额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标的额2493.56万元。截止10月底,已实施拘留59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1件。拒不执行罪自诉案件5件,检察院公诉5件,宝安法院判决构成拒执罪5件。
宝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强表示,不管是信用惩戒还是刑事打击,这都不是法院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敦促大家履行义务,让被执行人知错改错。同时引导社会向善,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任强说:“我们希望通过惩拒执的措施,让大家形成共识:守信的人畅通无阻,失信的人寸步难行,甚至还有可能失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