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一致认为,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两院过去一年在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回应了社会和群众所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报告语言朴实,坚持以数据说话,对报告完全赞同。此外,代表还就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建议,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高院及最高检应尽快联合出台关于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落实证人、鉴定员出庭作证制度的规范性意见;深化人员分类管理配套制度的改革,加快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最高院及最高检应汇同有关部门明确聘任制的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待遇以及管理的制度,为各地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政策支持;统筹提出跨区化法院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总结北京、上海以及广州等地区跨区化集中管辖有关案件的改革探索经验,最高院及最高检应结合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尽快提出在全国建设跨区化法院、检察院的具体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则建议,最高检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限届满后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授权决定,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对公益诉讼制度在立法上予以确认;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试点,为适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提供实践依据,推动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专门法律法规,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检察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
郑红还建议,最高检今年对各地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15条意见"加强督导指导,确保文件落地生效,为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积极贡献法治力量;紧贴民生热点部署开展专项工作,进一步突出关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持续部署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继续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捕诉监防”一体框架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职责,健全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的工作机制,推动办案程序和标准规范化、司法衔接规范化、社会支持体系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