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岳汹涛用对比法直观地介绍了改革带来的转变。他说,改革前,很多事项都要逐级审批,不起诉案件要通过检委会讨论,而检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有时案件的审查期限与检委会的召开时间不同步,就要退回补充侦查。原本一两个月可以办结的案件,有可能被拖延四五个月。改革后,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岳汹涛说,改革前,案件都是派给各个承办人,承办人办理完才交由主诉检察官审查,导致主诉检察官不能第一时间完全了解、掌握案情,直接影响案件质量,还可能发生因为承办人理解的案件定性有误或者案件证据不符合起诉标准,出现没有及时取证或错过取证最佳时间现象。
改革后,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四亲自原则”原则,南海区检察院入额检察官办案,必须亲自阅卷、亲自审讯、亲自出庭、亲自复核主要证据,对案情有了全面、直观的了解,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
岳汹涛说,入额检察官都是从事多年检察工作的老人,办案经验丰富,阅卷后就能马上判断出案件的定性问题、证据问题,及时搜集重要证据,避免了走弯路甚至是错路。
岳汹涛感到,办案制度的变化,更有利于后备人才培养。改革前,主诉检察官与普通承办人交流较少,往往是各自为战、自学成才,不利于后备人才的培养。改革后,检察官直接指示检察官助理如何办案,使助理在实战中得到直接指导,学习到更多司法实践经验。
2016年,岳汹涛带领组内一名检察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共受理案件381件,办结378件。办案组所有案件案卷材料他都亲自阅卷,亲自提审8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亲自出庭支持公诉90%适用普通程序开庭案件,亲自承办65件普通程序案件、21件不起诉案件、88件简易程序案件。
岳汹涛坦言,检察官确实权力大了,责任也大了,加上案件上升趋势仍然存在,辅助人员配备不足,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希望能为入额检察官配足配强司法辅助人员,从而更加专注于思考、指导、庭审等专业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