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带来的乘数效应
福田法院集约化模式缓解“案多人少”瓶颈
在福田法院,案源先评级,繁杂和简单;业务先分类,专业和辅助。有了两分法,法官集中专业优势做专业审判,减去了材料收转、邮件收寄、外出送达等辅助性事务。法官负担做减法,带来的是案件审结效率的乘法效应。
这是一组乘法效应的数字:今年上半年,福田法院以全院14.3%的法官及19.5%的辅助人员办理了全院约50%的新收案件。 2013年至2015年,9名速裁法官,立案阶段共办理案件54149宗,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73.17%;结案31661宗,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42.8%。
“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人均结案数上升”,7月18日至19日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近两年司法改革试点的成效予以肯定,特别称赞“有的法院入额法官年人均结案增加200多件。”司法体制改革,福田法院一直先试在路上。
集约化:
合并同类项案件
2016年5月,深圳法院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已经从个别试点发展到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到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全案适用。
10月14日9时15分,一批信用卡案件在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截至12时,共审理近20起。福田区法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长张泽向记者介绍,福田区法院由于辖区自身特点,收受的案件中,以信用卡案件为代表的金融纠纷数量众多,约占全院案件的三分之一。这类纠纷大部分事实较简单,证据比较齐全,属于简单案件,可以做集约化处理。通俗说来,即是合并同类项案件。
福田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对信用卡类速裁案件实行集中收案、集中送达、集中管理、集中宣判的集成管理模式,探索“固定+机动”的案件排期、排庭方式,为速裁案件预留每周固定的开庭时间和法庭。
张泽说:“我们以原告银行为单位划分,不论银行委托了几名代理人,全部在这个时间开庭,开一次庭就可以审理多件案件。集约审理简单案件,福田区法院一年可以审理5000多件信用卡案件,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
要让老百姓有好的司法体验,要满足人民对快速司法裁决的期盼,就必须在保证公正的同时讲求高效。福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新哲表示,作为全国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和全国优秀法院,在向改革要“审判生产力”上一直不断探索和创新,努力为中央新一轮司法改革提供特区实践样板,审判执行法官人均结案高达357.74件,此次全国司改推进会所倡导的多项司改举措在福田法院已经成为实践。
分流:
简案快办 繁案精办
多年来,福田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攀升,2015年更是达到5.6万件,案多人少问题极为突出。
作为基层法院,一方面福田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简单的、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和轻刑案件;而另一方面,福田身处改革开放前沿深圳的中心城区,标的数额大、新型复杂疑难重大案件也非常多。除了增员增编等常规办法,内部挖潜增效是改革的着力点。
“繁案要精办,简案要快办”,福田法院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审判团队办案机制,推进实施“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建立起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实行 “快调”、“快审”、“快执”三位一体的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目前,各类符合条件的简单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均纳入简案快办机制,2016年争取实现50%的新收案件通过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办结。
福田法院的这一做法也正是全国司法改革所提倡的: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不能简单寄希望于通过增加编制、人员来解决,而是要通过改革,从制度机制上研究采取措施。要根据案件难易、标的额大小、刑罚轻重、认罪与否等情况,推进繁简分流,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
今年6月,福田法院速裁快审快执团队从5个增至12个,法官从9名增至16名,辅助人员从13名增至26名。与此同时,开辟绿色优先通道,简化办案流程和裁判文书,缩短周期提升效率。自6月增建以来,6月-10月速裁快审快执团队共结案11787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52.36%,在四个多月的时间内法官人均结案达982.25件。
剥离:
法官不再当收发员跑腿员
走进福田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细心的人会看到,电梯旁的液晶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各法庭的“结案排行榜”,法官和月度结案数一目了然。
集约化专业化改革带来审判效能大提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福田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666件,结案17044件,同比分别上升32.21%、15.65%。
每月结案数十件,已成为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的工作常态。2015年,她结案400余件,比没有改革前翻了一倍,她坦言,放在改革前的模式,这个工作量是很难完成的,现在,原来需要由法官操心的送达、财产保全、委托鉴定审计等工作,全部实行集约管理,法官可以专心审判。
近年来,福田法院在短期内增人增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积极探寻审判工作提质提效的新模式,试水购买社会服务,有效地剥离审判辅助性事务,让法官集中精力处理裁判核心工作。法院推行了“两个集约化”,一个是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组建保全团队专门办理保全事务,并成立司法辅助中心,统一管理诉讼、司法委托等。
案件执行事务也进行剥离,纳入到集约化专业化处理轨道。该院专门组建一个财产保全团队,负责全院财产保全工作,整个团队15个人,2015年合计实施保全11461次,集约化处理免去了审判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的困扰,使他们能集中精力从事审判工作。
法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精力放到审判工作上,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提高了司法质量。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告诉记者:“改革后,有一个明显的感受,觉得法官更像法官了,以前单是送达这项程序就要耗费许多精力,现在我不用操心这些事务,法官助理依托司法事务集约化机制承担起了更多的辅助工作,我审理案件时就能更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