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在赤坎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法官助理首次出庭参与庭审。本报记者 刘冀城 摄
3日上午9时30分,在赤坎区人民法院进行的一宗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庭审现场,首次设置了法官助理席,法官助理高华聪成为全市法院员额制改革以来,出庭参与庭审的法官助理第一人。
这起由赤坎法院院长、全国模范法官林保南担任审判长的案例,开启了我市法院法官助理出庭参与庭审的先例,是该院司法改革的新举措,为我市法官助理出庭参与庭审提供实操经验。赤坎区政法委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了庭审。
林保南介绍,赤坎区法院按照司法改革部署要求,当前共遴选出员额法官24名,并组建了15个专业审判团队,部分团队是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采取“1+1+1”模式即“1个员额法官+1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部分团队是负责普通程序的,采用“n+1+1”模式,即“多个员额法官+1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林保南介绍,法官助理是审判团队的重要一员,其主要职责是在法官指导下进行案件调查取证、办理委托鉴定、组织调解、接待当事人、草拟法律文书等。安排法官助理出庭参与庭审,一方面有利于法官助理深入了解案情,更好地协助法官完成案件审判工作任务,另一方面有利于帮助法官助理积累实务经验,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法官作好准备。
在该案庭审现场,法官助理设在书记员席旁。庭审结束后,该案的法官助理高华聪表示,在法官指导下履行法定职责,深感责任重大,同时,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当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的这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某被法庭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法院查明:去年5月5日凌晨,杨某某酒后驾小车途经椹川大道北楼下村红绿灯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当场酒精含量检验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在侦查过程中,杨某某一直谎称自己是杨某栋并提供杨某栋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与该车上的乘客杨某琼、车主杨某庆、担保人杨某钦串通,谎称杨某某名字叫杨某栋,企图隐蔽其真实身份逃避法律制裁,后经办案民警查实其真实身份后,去年7月,对杨某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网上追逃。今年8月10日,杨某某被中山市警方抓获。另查明,被告人杨某某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庭审后,林保南解释此案: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这类案件,被告人多为男性,案发多为交通事故或被交警查获,罪魁祸首是被告人怀有侥幸心理和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的被告人认为自己虽然醉酒但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就不属于犯罪,这是对法律的认识误区。同时,他提醒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去跨越法律的禁区,也千万不要等发生交通悲剧才来悔不当初。旁听的市民认为观摩这次庭审起到极大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