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
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从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新质生产力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而产业则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载体。科技创新成果只有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及时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才能真正实现科技创新的价值,从而推动生产力的提升,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快了我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步伐。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在此背景下,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显得尤为关键,这也是实现生产力跃迁、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着力构建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律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良法善治塑造和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以法治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让创新引擎更强劲,就一定能推动我国不断向科技强国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