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同中国政法大学师生和首都法学专家、法治工作者代表、高校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根本路径。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从“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到“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向司法陋习大胆开刀”,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深刻解答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引领中国法治走向新时代。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要着眼长远、打好基础、建好制度,又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实践证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正确、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摆在重要位置。全面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高校要充分发挥阵地优势,充分利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充分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结合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从而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努力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思想理论支撑。
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要积极吸收借鉴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同时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本、以德法兼修为要。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各级领导干部则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广东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加快法治广东建设,为广东实践“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