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部署的“猎狐”专项行动中,投案自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可争取从宽处理;反之则落得依法从严惩处锒铛入狱的下场。不久前,茂名一名落网的“猎狐”逃犯在羁押半年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2年至2014年期间,黄某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通过举办茶话会的形式宣传发展会员,要求会员付款租用云端服务器,从而赚取提成报酬,骗取财物达数百万元。
茂名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黄某卷款潜逃,外逃至东南亚某国。在公安部部署的“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黄某被列为重点对象。办案单位精心组织缉捕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境内境外同步开展抓捕工作。当黄某以为风声已过,企图潜回国内时,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后被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