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状告广州市交委和市政设施收费处的律师廖建勋收到法院传票,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于4月2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市交委和市政设施收费处将出庭应诉。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
廖建勋2014年购买了一辆粤A号牌的小轿车。其后,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于2015年11月24日向他收取了2014年车辆通行费477元、滞纳金311元及2015年度的车辆通行费980元。廖不服,于2015年12月向广州市交委提起行政复议。
今年1月28日,广州市交委向他送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向廖建勋收取年度车辆通行费及年票滞纳金的行为。
盼宣判前迎来取消年票方案
廖建勋不服,于2月17日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法院裁决。
廖建勋希望法院判决确认,广州市交委收取2014年、2015年车辆通行费及2014年年票滞纳金的行为违法,并向其退还已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和滞纳金1768元。
昨天上午,廖建勋向记者展示了他收到的传票。
廖建勋称,希望这次诉讼能加快年票取消的进程,“现在只是说要取消,但什么时候、什么方式都不清楚,希望尽快出台一个时间表;在宣判前,省里取消年票收费的方案能出来。”
廖建勋介绍,4月28日的第一次开庭主要是质证和辩论,由法院审查收取年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正当性。(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