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好“毒”,竟利用未成年人贩卖……佛山中院昨日透露,今年1月至5月,佛山中院新收涉毒案件150件,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法院发现,毒品犯罪分子为了转嫁风险,以提供食宿、吸食的毒品及零用钱为诱饵,将未成年人纳入“旗下”。
据在顺德从事贩卖毒品的仇某供述,17岁的阿云和小勇两人在顺德均无住处,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两人平时就生活在仇某租住的出租屋,帮仇某和其女友陈某贩毒,获取一点生活费。阿云和小勇两人也成了吸毒人员,仇某免费提供毒品供两人吸食。
仇某通过购入毒品进行分包销售获利,购毒人员与仇某、陈某联系后,由陈某指挥阿云和小勇携带毒品,外出与吸毒人员交易,所得赃款交回给仇某。
佛山中院一审判决,判处仇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