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要报警,在浈江区中山路某市场出入口一居民楼二楼阳台,看见堆满的杂物有着火现象,具体情况不详,请警方到场处理,以防引发火灾或人员生命财产损失。”11月5日17时20分许,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指挥中心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女士报警称。
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路面“动中备”警力、快反机动警力和太平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并通知120和119到场协助救援。
值班民警接到警令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热心市民正将自家门店自制增压水枪水管拉到居民楼下,并持续向着火点不停喷水,压制火势。由于施救及时有效,明火得到有效控制,随后在民警和消防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用灭火器将剩余火星全部扑灭,有效阻止了一场火灾事故的发生,避免了人员伤亡。经了解,该居民楼201房长期无人居住,屋外阳台上长期堆放有许多杂物,无人清理,起火原因不明。
“当时我正在档口工作,听到外面吵闹声不断,且有人喊着火了,我迅速从档口跑出来,看见离我档口不远的居民楼二楼堆满杂物的阳台上冒着浓烟,火势越来越大,并不时有明火出现。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就想迅速把火扑灭,防止蔓延,避免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和火灾事故,就迅速跑回档口,拉出我经常用来清洗地面的自制增压水枪,打开水龙头对着二楼着火点冒烟处一直喷水,直到公安和消防人员赶到。”灭火的热心市民张振兴如是说。
太平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张振兴同志积极想办法,第一时间消除火灾隐患,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公安机关正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荣誉,传递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