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既是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也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藐视。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批准逮捕,这也是珠海市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家庭暴力案件。
家暴零容忍,“人身安全保护令”非儿戏
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妻子离婚后长期在共有的房子里生活居住,两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殴打前妻王某,王某愤怒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鉴于这是张某第一次动手,没有造成实质伤害,事后也诚恳道歉,前妻王某谅解了张某,向公安机关表示不再追究其责任。然而张某并未真心悔过,很快故态复萌再次对王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王某遂即搬离两人共同居所。虽然搬离住所,但张某还一直对王某进行跟踪骚扰,2023年10月,王某不堪其扰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月法院经调查后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殴打、威胁王某,跟踪、骚扰、接触王某及其女儿。
屡教不悔改,侦查立案追刑责
收到法院制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张某不仅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2023年11月,张某在街上偶遇前妻王某,于是驾车进行追赶并拦停王某,随后持棒球棍殴打王某及其同伴。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法院也对其进行了严厉训诫和警告,在拘留所内,张某做出书面保证,表示今后不再做出类似行为。但在拘留期满后,羞恼成怒的张某再次向王某发送刀具照片、农药物流信息等大量死亡威胁信息进行骚扰。
2023年12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二次训诫未果,决定对张某司法拘留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全力护安全,检察批捕不含糊
2024年1月,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积极引导侦查,调取核实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日期、王某多份报警回执和门诊病历、工作地点监控录像、同事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法院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仍继续对前妻王某实施骚扰、殴打、威胁、辱骂等行为,且经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劝导、训诫、处罚后仍拒不改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虽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审查逮捕阶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但考虑其有故意犯罪前科,且经公安机关和法院多次训诫和处罚后仍拒不改正,行为恶劣,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如果遭遇家暴,可以通过报警,或向自己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保护自己,远离暴力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