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万物复绿,眼下正值备春耕的大好时节。3月中旬的一天,一位来到茂名高州法院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却愁容满面。“法官,我都快七十岁了,平时也没什么收入,就是帮人干点农活赚点买种子的钱,自己种点粮食。但林某欠我的犁田劳务费一直不给,这一拖就是一年多,我现在都没钱买种子了,错过了播种季,这日子要怎么过啊?”
“车大叔,您放心,我们一定想办法帮您解决问题,不让您误了农时。”了解事情原委后,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值班法官第一时间登记受理了该纠纷,并着手与另一位纠纷当事人林某联系。
为了不耽误春耕,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对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希望避免因诉讼周期过长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每次问他都说给,但钱就是一直不到账,就算我可以等,水稻、花生也等不了啊!”在调解室内,车大叔气愤地向法官抱怨。
“法官,我不是故意拖欠的,是他干活不细致在先。去年请他犁的田,产量明显不如往年的好。这工钱让我给,我实在是不服气!”听到车大叔的指责,林某也一脸不高兴。
“我从2002年起就开始帮你犁田了,20多年都没有出现过问题。再说了,水稻长得好不好跟天气、种子、技术等都有关系,你凭什么认为产量低就是我导致的呢?我看你就是想赖账不给工钱!”车大叔反驳道。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吵不休。
见此情形,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将两方分开,由法官和调解员逐个释法说理,力促和解。
“车大叔年纪大了,若是错过了这次春耕,会对他之后的生活影响很大。他帮你犁田那么多年了,一直都做得很好,何况产量低确实有很多原因,也不能一口咬定就是车大叔造成的,为了这点事伤了和气,不值得。不如大家各自让一步,把事情好好讲清楚。”在递上一杯茶水后,法官和调解员法、理、情相结合的劝解,让林某的态度逐渐缓和起来。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先由林某支付2万余元,让车大叔购买水稻种子种植水稻。剩余的欠款分期支付。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趁现在还来得及,我得马上去买种子播种了,希望不会影响今年的收成。”看到车大叔激动的表情,承办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