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导向,将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纳入可调解范围。阳江江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职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日,江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功化解一起行政确认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立案后,首先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梳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经过集体讨论后将确定的问题反馈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表示愿意主动纠正瑕疵,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经过释法明理之后,双方当事人形成共识,申请人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复议案件终止审理,使得行政争议得以调解结案。
本案中,办公室积极贯彻“行政复议+调解”纠纷解决机制,以“复议为民”为基本理念,做到行政复议调解先行,应调尽调、能调则调,做到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江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让更多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让更多群众和企业感受到法治政府的温度和力量,做实行政争议化解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