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1点多,窗外骄阳似火,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新圩法庭干警提前来到办公室,正在为一场特殊的庭审进行紧张的庭前准备。
“卷宗、笔记本电脑,还有普法宣传册都带齐了。”一切准备就绪,法官高娟和书记员步履匆匆地出发了。
进入小区,干警们顶着烈日忙碌地布置着场地——标语亮起,桌椅一摆,座位牌一放,背靠国徽,身着法袍,一声法槌应声落下,一场简单而不失庄严的露天庭审在某小区楼下开始了。
住有所居、安居宜居,是万千家庭的共同心愿。为减少房地产领域纠纷增量,促进房地产领域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实现老百姓安居梦的美好期盼,6月27日,惠阳区法院联合区普法办、区住建局,将庭审“搬”进小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吸引了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周边群众围观、旁听。
“因为没有房产证,我无法对商铺进行出租或使用,这次是被逼无奈才告到法院。”原来,2014年9月,陈某购买了惠阳某房地产公司一商铺,并按约定分期付清购房款,但惠阳某房地产公司至今没有为陈某办理房产证登记手续导致铺面无法交付使用,陈某多次催促未果后才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就办证情况、开发商服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法官发现,业主对开发商服务存在一定的不满之处,但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于是便组织双方调解,从双方矛盾焦点入手,释法说理,尽最大努力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
“我们努力协调各方资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会尽快协助办理房产证。”被告当即表示全力配合。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惠阳某房地产公司应于15个工作日内协助陈某办理房产证手续,纠纷现场了结。
“没想到还能在自家楼下看到这样的巡回法庭,真是方便多了。”小区业主热烈地议论着,原来法律可以这么贴近生活。
庭审结束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钟新华与高法官又“趁热打铁”,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在现场进行“面对面”互动普法。
“地面停车收费归谁所有?”“房屋出卖方违约,我们没有违约,出卖方能否解除合同?”“公共区域的墙体可以随意打掉的吗?”
针对旁听群众的疑惑,法官结合审判实践特点,为他们释法答疑,帮助大家厘清双方的职责范围和法定义务,引导大家在交易过程中规避风险、诚信交易,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同时鼓励开发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共同构建和谐美丽生活环境。
法官还现场发放普法手册,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将生硬的法律条文巧妙地浸润到老百姓的心坎里。
“今天真学到不少法律知识,我之前签合同的时候就有很多不懂的地方,现在心里有底了。”随着夕阳的余晖渐渐洒下,人群也慢慢散去,这场法治课已然谢幕,但法治的种子却在居民的心中逐渐生根发芽。
“过去,我们在处理住建领域问题时,由于业主和企业对法律条款不熟悉,纠纷很多时候难以快速有效解决。现在法官上门送法,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法律。”区住建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法院+住建”的联动,将案件审理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助力基层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更加得心应手,既提高了解纷效率,也减轻了法院的负担,实现矛盾就地解、纠纷不入诉。
坐堂问案转门前,源头化解万般纷。今后,惠阳区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触角,坚持将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让“法官下乡”“司法入户”成为常态,以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类案解决,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强化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