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时节,清晨的阳光洒在清远连州市星子镇四方村连片的玉竹田上,村民们扛着锄头在田间劳作,有说有笑,一幅生机盎然的景象。
“胡法官您早啊!”正在田间忙碌的王阿伯接到了连州市人民法院星子法庭法官胡健科的回访电话,他抹抹汗,笑容一下在脸上绽开了,“我重新种下的玉竹已经抽出十几公分高的叶子了,我刚在还说呢,这事多亏了您!”
就在几个月前,王阿伯还整日蹲在田埂上对着泡烂的玉竹根茎发愁……
一夜之间
十余亩玉竹变“水田”
王阿伯是土生土长的星子镇四方村人,种的3亩玉竹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
村子里和王阿伯一样以种植玉竹为生计的村民还有不少,每到收成时,这片田地就像沸腾的黄金海洋,泥土芬芳中翻涌着致富希望。
然而,2024年4月的一天早上,王阿伯刚到自家田地,就发现自己和其他十几户村民种植的十余亩玉竹被水淹了,瞬间感觉天都塌了。
“肯定是水利工程公司在这里修路引起的大水,我们找公司说理去!”王阿伯和村民们怒气冲冲地找到了水利工程公司负责人。
“这几天一直在下雨,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们施工导致的?”水利工程公司负责人指着被水淹的农田,无辜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气愤。
“以往下雨,我们的农田都不会淹......”王阿伯义正词严地说道。
经过八九个月的沟通协商,双方依旧争执不下。愤懑不平的王阿伯和村民们决定到星子法庭寻求帮助。
用心定分
找寻调和最优解
今年2月中旬,王阿伯等14位村民递交的起诉书来到了星子法庭法官胡健科的案头。
14份起诉书里要求的赔偿数额少的几千,多的一万,金额都不算大,但却是村民们日夜惦记的辛苦收成。
然而,仅凭村民提交的照片等证据,无法直接认定玉竹被水淹是由水利工程施工引起。
那么,水利工程公司这边又有怎样的说法?胡健科拨通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胡法官,那几天连续下大雨,我们也不能确定农田水浸跟施工有没有直接关系,但现在工程已被迫停工,我们也想早点把问题解决。”公司负责人满是焦虑地表示。
一边是村民们维权心切,一边是公司工程的工期压力,如果按照司法程序走,对玉竹的损失进行鉴定,时间一长将是两败俱伤。
怎样定分才能接近“最优解”?
经过一番思考,胡健科认定:“调解才能更快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才能更好实现止争。”
调解止争
当场兑现赔偿款
第二天,胡健科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四方村委会开展调解,并邀请村支书参与调解。
刚开始时,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论不休。
“我种了那么久的玉竹全被淹了,没了收成不说,还得挖掉才能重新种,误工费、人工费和玉竹损失都要算,你们要给我们双倍赔偿!”村民们面红耳赤、气愤不已。
“我们提出的赔偿金已经是极限了,不可能再多了!”水利工程公司负责人寸步不让。
“大家都冷静冷静,今天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眼看调解的节奏被多次打乱,胡健科从鉴定程序所需时长、鉴定费用、诉讼成本等方面入手释法明理,“玉竹被淹已是既成事实,但你们主张要双倍赔偿人工费、误工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村民们,我们现在最紧要的是要尽快拿回赔偿款,尽快耕种,来弥补损失。”村支书也在一旁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夕阳渐渐西沉,余辉洒在调解室的窗户上,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村民们和公司虽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均有了调解意向,案子朝着止争迈出关键一步。
2月下旬,胡健科再次组织双方到庭调解,从法理、事理、情理角度释法说理,“不如大家在起诉书的金额基础上各让一步,怎么样?”
“我们今天就是带着钱过来的,只要方案合理,我们愿意赔。”水利工程公司负责人首先拿出了调解诚意。
“我们也想尽快拿到赔偿,重新开始种植,就按法官说的办吧。”村民也说出了内心想法。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水利工程公司当场兑付7万余元现金赔偿款,村民们喜笑颜开,公司负责人如释重负。
该案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时17天。如今,村民们新种的玉竹已在农田里迎风摇曳,水利工程公司的施工现场也机器轰鸣。
“不论案件大小,只有将心比心,在兼顾法理、事理、情理之中寻求最优解,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到位,才能真正实现定分止争。”回想该案始末,胡健科感触良深。
今年以来,连州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做实“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解纷机制,以“纠纷到我为止”的追求,让矛盾纠纷以最少程序实质化解,第一季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263件,调解率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