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旨在打通民商事审判执行、破产审判难点堵点,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工作方案》围绕涉企案件审判工作机制、涉企案件执行、破产审判、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队伍建设六大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在涉企案件审判工作机制方面,《工作方案》提出要健全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办、专案专审、类案集约办的繁简分流新模式,对涉企案件进行专项标识,推动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运用“示范判例﹢类案调解”“示范判决﹢速裁”“示范判决﹢小额诉讼”等方式,推动系列案件实质化解、快速办结。在涉企案件执行方面,《工作方案》明确要深化执行事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充分发挥事务集约功能,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规范执前督促案件立案工作与流程衔接,加强期限节点管理,高效推动债务人自动履行判决;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适用柔性执行措施,盘活企业资金、释放财产价值。
《工作方案》要求,在破产审判工作中要加强府院联动,将破产管理人调解与破产预重整、重整程序相结合,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机制。针对侵害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为权利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